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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雨天气,时适傍晚,天色微暗。

    偏僻小村庄中,某一女子的简陋闺房之内,此刻唯有衣衫窸窣之声和清洗的水声轻轻回响。

    南宫凌低下头,看汤娴为自己擦拭血迹时那双晶亮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认真模样,心中略有触动。

    但是他不知道,汤娴只是不舍得错过眼前的美景而已。

    帅哥的身体啊!

    汤娴感觉自己幸福得快要死掉,把舌头咬得死死的才没笑出猪叫,但她也最是不能忍受这样的寂静。

    “洗唰唰洗唰唰……”不和谐的音调,突兀地从汤娴的嘴巴里蹦出来。

    “敢问姑娘在唱什么?”南宫凌原先紧抿的薄唇此刻一张一合,嗓音微哑。

    洗刷?他怎么从未听过这样的曲子?

    “哦,这歌你以前肯定没听到过,是我们盘山村的杀猪歌。”汤娴信口胡诌,“只有过年杀完猪洗猪肉的时候才会唱的,跟喊号子一个道理。”

    现在受了重伤的南宫凌,对她来说也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一样,任她宰割。

    “来自南宫凌的负面情绪:444!”

    “在下的确有所耳闻,百姓劳作时有号子一说。姑娘既唱此曲振奋精神,想来也是乏了,不如早些歇息,在下先行告退,多谢姑娘方才的照顾。”南宫凌神色不变,声音听不出喜怒,但有系统的提示,汤娴也知道他这是又生气了。

    南宫凌说完就挣扎着起身,奈何背后还没来得及包扎的伤口再次崩裂,又有浓稠的鲜血溢出,顺着他肌肤的纹理蜿蜒而下。

    血腥味在房间中弥漫,南宫凌好看的眉头皱了皱。

    “跟你开个玩笑你都要生气,说话还一直文绉绉的,烦不烦呀!”汤娴把手上沾血的毛巾洗干净,使出了吃奶的劲才把南宫凌扶着坐起来,帮他把后背的鲜血擦拭干净,包扎好,嘴里喋喋不休,“又要乱动,你看你,又把伤口弄开了吧。”

    “从未有人和在下开过这般玩笑,姑娘是第一人。”南宫凌闭眼,沉吟半晌才开了口。

    绝大部分人都因为他身处高位,或怕他,或讨好他,更甚者想要加害于他。好不容易觅得的知己,二人在一起时也是以对谈诗赋、把酒论英雄居多,又怎会有这样……粗鄙的言论。

    本以为汤娴又会有什么惊人之语,然而许久都没有得到回应,南宫凌睁开眼,恰好见到汤娴又捧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热气氤氲,把她白皙的脸蛋熏得发红,像是抹上了一层胭脂,就是那双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越发水灵。

    她似乎真的压根不懂女子的矜持,把衣袖一直挽到了肩膀上,露出纤长莹白的胳膊。

    “那多没意思啊,我以前……算了,说了你也不理解。”汤娴把新打的热水端到床边,正要说她以前一直和朋友开类似的玩笑互相打闹,却突然想起来她已经不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汤娴了,把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

    直到汤娴出声,南宫凌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汤娴的脸和胳膊看了很久。

    他立刻把头扭到一边,也没心思去听她究竟说了什么,脑海里只有“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不断回荡。

    如果不是因为察觉到裤腰带被扯动,南宫凌觉得自己应该不会再看汤娴一眼了。

    “汤姑娘你这是做什么!”南宫凌一把抓住汤娴在腰间作乱的小手,光滑细腻的手感让他突然觉得不妥,又一把松开,懊恼不已。

    “下半身当然也要洗了,你别害羞,我会把眼睛闭上的,其实上次我也没看。”汤娴说得理所当然,手上动作不停,脸上一本正经,心里乐开了花。

    哇她的手,刚才被南宫凌握了一下诶!

    “来自南宫凌的负面情绪:999!”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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