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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清歌出现的时候,穿着烟灰色的半高领毛衣和同色系的直腿西裤,外面则是搭了一件中长的驼色大衣,整个人精神抖擞,看起来格外的气宇轩昂。

    “我觉得你的眼光真不错,原来每个人的青春里都可以有一个这么耀眼的人在。”沈慕念拍了拍苏大风的肩膀,发自肺腑的赞叹着。

    而苏大风看着此时的周清歌,和他旁边的长发妹子,内心则是另外的一番感受。长发妹子也是驼色的大衣,只是内搭是白色毛衣,但下身的阔腿裤却是烟灰色。他们的搭配相辅相成,大家一看这情侣搭配,就知道两人的关系。巧的是,苏大风也是驼色的大衣,只是她却站不到周清歌的旁边。

    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她看着长发妹子双手捂住周清歌的眼睛,周清歌为了让她不踮起脚尖,于是半蹲着配合着她的身高,他们的步伐是那么的默契,脸上的笑容也是那么的热烈。她觉得周清歌和长发妹子竟然是那般的匹配。

    而她像什么呢?像这场暗恋里的丑,她只能博他笑,除此之外,她的其他情绪,他都是不信的。

    当长发妹子将自己白嫩的手从周清歌的脸上松开时,大家异口同声的“周清歌,生日快乐!”立马在四周荡漾开来。

    睁开双眼的周清歌这才看见四周站满了人,看见墙上的生日快乐,看见他和长发妹子的合照,看见她精心为他准备的这一切。1米75的周清歌立马就变得热泪盈眶,将长发妹子用力的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宝宝,谢谢你!”

    他叫长发妹子宝宝,这是亲密的称呼,苏大风无奈的笑了笑,她知道,在这一刻,她又失去了周清歌一次。

    “这是我们在一起后你的第一个生日,我有些话想对你说。”长发妹子有些娇羞的从周清歌的怀抱里挣脱了出来。

    周清歌满脸的幸福而宠溺的看着她,“好。你说,我听着呢。”

    投影仪打在白色的墙上,音乐随之缓缓而淌,做成了的照片一张一张的以不同的出现方式,呈现在了大家的眼前。

    清歌: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99天。

    钱钟书说过一句话:遇到你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遇到你之后,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别的女人结婚。而我,在遇到你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要谈恋爱,遇到你之后,我则是再也没有想过要和别的男孩子谈恋爱。你就像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星,悄然无声间就照进了我的心里,将我内心的灰暗一扫而光。

    我喜欢你每天早上醒来发给我的那句充满睡意的早安,喜欢你见到我时欣喜的眼眸,喜欢你带着我一起去你的教室里蹭课,喜欢你一日三餐都陪着我。和你在一起后,我的胃炎再也没有发作过一次。

    刚踏进大学的时候,我想着我的大学生活也就这样吧。每天食堂,教室亮点一线,但是因为你的出现。我成为了一个不一样却更好的自己。

    曾经刷手机的时间都用在和你一起去图书馆看自己喜欢的书,系里所有活动只要是我会的都愿意主动参加,因为我知道不管比赛结果如何,你都会坐在最闪耀的那个位置为我鼓掌,对我来说,这就够了。每天晚自习下课,你都会带着总嚷嚷减肥的我一起去操场跑步,但跑完步你却又总会给买一杯我最喜欢的超级热的原味珍珠奶茶让我带回寝室喝。你总说,别的妹子都有,你也要给我。谢谢你把我宠得像个孩子一样。

    当我遇到烦心事的时候,你不仅会对我说,你在。你还会帮着我一起去理那些烦闷的事情,然后陪着我一件一件的去处理他们。跟你在一起后,我很久没有皱过眉头了,这种开心的感觉真好。

    我知道,在很多时候,我总是很任性,很矫情,完全不顾及你的感受。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样作,你都会在。谢谢你给我这样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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