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
在瑞典待了一个月后我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了,说实话我还有些舍不得这里的甜食,尽管我已经胖了六斤。
victor跟sauel不想我走这么着急,他们说还没与我很过瘾呢。victor是酒吧老板,sauel是调酒师,他俩是亲兄弟共同打理着酒吧。我与他俩相谈甚欢,甚至都住进了他们家里。每天酒吧打烊后我们三个就会坐下来喝几杯,每次都醉的不省人事,瑞典留给我的印象就成了无止尽的甜品跟有规律的宿醉。
其实老板victor那段日子不好过,就在我到达斯德哥尔摩的三天前他正式与妻子离婚。我听sauel说是那女人背着victor同另一个男人好上了。我初到斯德哥尔摩吃到的蛋糕是他庆祝自己回归单身派对上剩下的。
我没有问过多细节,我清楚这样的分手很不好受。一次喝酒时安慰victor,我对他讲过去了就过去了,你还能碰见更好的。谁知victor根本不吃这一套,他抓着我的肩膀喷吐着酒气,我明白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我成了他感情倾诉筒,我深知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倒不是我是一个完美的倾听者能给他适当的安慰,我是怕他说到情难处时会忍不住吐我全身。
并不是我这个人不懂得安慰,只是毕竟情伤这种磨难一旦发生只能独自解决消化。
“女人是男人必经的一道坎,处理好一帆风顺,处理不好痛苦一生。”victor难受的说道。
我只能点点头,明明那么难受何苦还是装作开心办个派对的?而且对于这种看法我可不敢苟同,彼时离自己的二十三岁生日还有一段时间,生活还都没理解透彻,感情也只经历了一段,至今还未从中缓过来。恋爱与婚姻于我而言是两种概念,我怎么可能参透其中的奥秘。况且与victor想比,他口中的‘她’说的是女人;而在我这里的‘她’仅仅代表女生。
李瑗馨发短信说孙鹏我们分手吧。那是2008年十月中旬,距离我知道李瑗馨同蒋茂在一起的第四天,我们都还是高一新生,还未挨过整个冬天。事实上后来蒋茂跟我说李瑗馨同我提分手那天,他俩正好偷偷在一起一个月。
这很讽刺,在他俩在一起的一个月内李瑗馨没有同我讲过分手,偏偏在具有纪念日子的这一天才对我说,仿佛同我炫耀一般,不放手倒显得我小肚鸡肠。
方玲琳说我的脾气比起以前好了太多,我高中时代如同一个火药桶的存在,逢火必炸,人人都敬而远之。
我去找李瑗馨理论,准确的说是去问明白所有我困惑的地方。那次课间还有五分钟休息,我刚站在他们班门口就碰见了抱着作业的三班班长,他一见我便开起了玩笑说,“最近一段时间你来的可不勤快啊。”
看着他的嘴脸实在不爽,像是再说她跟你分手都赖你,你小子活该。有种想挥拳干架的冲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容易动怒,他人的一句玩笑话在我脑海中不断挑刺、曲解,慢慢演变成他在针对我的过激言论。
青春期的孩子感觉世界都与自己为敌,拳头是刀剑,言语是铠甲,不拼个鱼死网破誓不罢休。
好在李瑗馨及时出来了,我二话没说拉着李瑗馨去这层楼角落里的水房,途径一班门口还看到了程飞跟方玲琳。方玲琳招手与我们打招呼,我没有回应;出人意料的,李瑗馨也没回应,末了,我听见程飞说他俩是不是吵架了。
没有争吵,甚至都没有说话,一男一女就站在水房等待上课铃声响起。我觉得眼前的女孩好陌生,作为喜欢他的男孩子好像从未曾了解过她。
脑海中快速的闪过我俩在一起的日子,每天我都会给她讲那一天所发生的琐碎杂事,有好玩的也有无聊的,我原本是想方设法的逗她开心,因为那样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