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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经深了,但夏天的潮热依旧没有停息,冷风机挂在房外呜呜作响,蝉虫挂在树枝上努力的鸣叫。

    “gg”。随着基地水晶的爆炸,阳皓辉无奈的在所有人的频道上打出了这两个字母。“goodgame”这是在游戏中赞扬对手的意思,也代表着自己的认输。

    他已经输掉了今晚的第三把了,今天的他似乎格外的倒霉。

    在第一把中他选的是狗头,在lol中这算是个变态的英雄。倒不是在线上有多强力,而是因为它的成长能力实在太强,玩过的都能明白,对着小兵无脑一路qqq,只要线上不崩一般三十分钟下去就能猛狗出笼,分分钟教对面五个对手做人。但这把的对面打野盲僧实在烦人,前五分钟自掏腰包买真眼无限针对,开局不到五分钟就光临了上路四次,结果就直接导致和他对线的那个剑姬十三分钟成神大杀四方,再然后二十投了。

    第二把倒是比第一把好很多,撑到了二十二分钟,那把他用蒙多打的辅助。其他路倒还好,出问题的还是他那路。他辅助的adc可能在开局前喝了两斤二锅头助兴,那走位是充分发扬了醉拳“形醉意不醉”的精髓,摇摇晃晃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它还总能完美的让自己走进对面发条的大招里。结果,自然也不多说了。

    终于,在经历两次失败后,阳皓辉痛定思痛决定去打中单。这是战场的核心位置,一个好的中单往往能够完美的把控整场的节奏。第三把他选的是伊泽瑞尔,这是一个操作性极高的英雄,伤害高机动强长得还帅,除了脆皮之外简直毫无缺陷。虽说飓风打野刀的年代早已经过去了,不过拳头亲儿子的强势还是能在线上体现出来。这把阳皓辉认真了起来,一个个行云流水的操作在屏幕绽放,与他对线的火女安妮被杀的溃不成军。杀人书帽子二十分钟同时走起。这本应该是场毫无疑问的屠杀......如果没有队友。

    问君能有几多愁,五人四坑二十投。

    这么多年了,符文页换了,杀人剑没了,就连辅助都能蹂躏adc了。可纵使沧海桑田,日月轮转,坑比总在那里,不离不弃。

    阳皓辉将笔记本电脑合上,颓在椅子上仰天叹气。

    他平常就三个爱好,读书睡觉和打游戏。读书是他与生俱来的爱好,倒不是他有多好学,只是他很享受读书时那种脑袋空空什么都不用想的状态。上到《中华上下五千年》的高大上烫金书,下到《快乐生活一点通》这种堪堪几页的小册子,阳皓辉读的又多又杂,而且多亏了自己的好脑瓜,凡是他读过的书内容他基本都能过目不忘,这让他总能在写作文时别的人还绞尽脑汁搜查挂肚的凑字,他却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篇,辞藻丰富语句优美,范文基本没商量。不过这也加深了同学们对他的厌恶感:“果然是个怪物!”至于睡觉,那就是阳皓辉的天性所致了。他是个天生怕麻烦怕到要死的人,如果给他个选项让他排两路队,一队人很多但饭好吃,一队没人但是味道堪比猪食,不用想,阳皓辉会很乐意昂昂的叫着向着没人那队跑过去......所以他才养成了嗜睡的习惯,对阳皓辉来说睡觉是最能体现“不麻烦”的事,两眼一闭两腿一蹬直接完事。几乎在每节课都能看到阳皓辉趴在桌子上梦游蓬莱的场景,当然这种行为也引起了周围人的厌恶——妈的你睡觉不听课都考的比我们高!

    算起来玩游戏倒是他最不擅长的一个爱好了,说来说去阳皓辉也只会玩lol这一个游戏,至于近期流行的什么绝地求生或是掘地求生,他实在是玩不来。一方面是他对fps游戏无感,另一方面是电脑确实带不动。毕竟这只是一台周老板借给自己用于回家加班的电脑,听说是清华同方时代留下来的,颇具年代感。

    当初倒也不是他自己入了lol这个深坑,只是周围的同学都在玩,为了凑出些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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