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厩外一名黑发少年正一边哼着小调在替马刷洗身体,少年的每个动作都无比的认真,细腻,一丝不苟,
却不因此而缓慢,马刷在马的身体上像滑溜的如条泥鳅一般,若站在旁边看去都能从中感觉到一种专心至意的力量。
往往会因为这异常协和的美感,不知不觉忘了时间。
少年手上的刷子是活的,从马的脖子、马背、马躯到马腿,一路刷去,力道与施力的角度往往精准的让
马匹舒服的嘶鸣了起来,马耳更是愉快的像小翅膀似的来回搧动。
洗完最后一匹马,少年灿烂的笑了笑,伸手揉揉马的脸颊,淘气的往马耳呵了一口气,这让原本舒服的快睡着的马
匹,痒醒来,被炒醒的马侧眼看了看少年,嘴里呼噜一声,像在表示自己的不满。看年见状“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一个月前胡歌来到了这个叫朴庄的小村子。
当见到有陌生人来到这里时,村里的众人都显的有些惊讶,毕竟这里有些偏远,
若不是有特别的原因,不会有人到这个只有四百余人的小村庄。
胡歌长得面嫩有着一头黑色的长发,还是大男孩的他俊俏并有着腼腆的气质,这个特点让村人们很快就喜欢上他,
大家知道胡歌刚来到这里,还没落脚的地方,于是大伙便起哄要村长把他那多余的小平房让出来,
在村民的帮助下,胡歌很快的搬进去,但这屋子也不是白住的,三天两头他就要上村长家替他洗马。
夜里胡歌躺在床上,看着不算高的天花板,这时的他举起了左手,手上的红线依旧,但另一头却飘断了,
悬在空中的红线像失根的浮萍无依无靠。
十五了自己跟着老爹一块生活,打从自己懂事以来,老爹就严格训练自己各种杀手需要的知识,胡歌知道老爹以前是
一个非常出色杀手,从来拜访他的朋友中胡歌听过太多老爹出色的事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老爹不干杀手了,但在胡
歌的心里,总是有着深深的崇拜感。
看着手上的红线,胡歌想起三个月前刺杀完祥顺赌坊坊主那天,自己一直到夜晚才摸黑回到家中,
习惯性的顺着手里的红线找到了正在独酌的胡飞,胡歌唤了一声“老爹我回来了“。
胡飞抿了抿杯中的酒,轻轻的点了点头,看到到了胡飞,胡歌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
大概是五岁时,开始接受一连的杀手训练,事实上自己当时对这件事并没有反抗,反而蛮开心的,
记得有意识以来自己眼里的老爹,就是个很厉害的人,特别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记得有次跟老爹到外地上馆子吃饭,
遇到几个恶霸想来诈财,老爹他只用了一只手就干翻对方五六个壮汉,打得对方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所以当老爹问自己要不要跟他一样行时,自己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这一练就是十年,这段日子来,胡歌都记不清楚自己学了多少东西,老爹除了自己教以外,还常常让其他出色刺客教
导自己各种不同的知识下毒、易容、换音、兵器、隐匿、赌术、音乐、没有不能教的只有还没想到的,一想到这
里胡歌自嘲的笑了,自己一定是学的最多最杂的杀手。
十三岁时自己第一次出任务,刺杀的目标是一个多年前就洗心格面的恶霸,接案前老爹问过自己要不要换目标,但自己
拒绝了,总认为自己一定能办到,没想到原以为十拿九稳的一刀刺偏了,在听到苦苦哀求自己时,一霎挪的失神心
软,对方即刻扑杀了过来,若不是老爹躲在暗处守着自己怕是世上早没自己这号人物了。
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