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而柔和,融化在叶晴晚细腻的脸庞上,她抓着那一串气球,开心地走到了一条优美的林间小道上。
四周芳草如茵,轻风微凉,不断有树叶像蝴蝶一样翩迁而落,叶晴晚抬头,看那一片一片的叶子,像一把把可爱的小扇子一样,再向她招手。
站在这里,沐浴着阳光,像洗去了尘埃,洗去了烦恼。
叶晴晚牵着气球开心地奔跑起来,她跑着,跑着,忽然停住,征征看着前方。
前方,那小道的尽头,一个年轻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而来。
他微笑着,优雅,英俊,连阳光都似乎没他耀眼。
叶晴晚征征地站着,直到自行车停在了她面前。
男人从车篮里拿出一束芬芳诱人的路易十四玫瑰,递到她面前。
“喜欢吗,丫头。”男人伸出一只手,刮了下她的鼻子。
他在哄着她,打开心门,让他住进去。
午后的阳光透过纵横交错的枝丫,落进了男人温柔的瞳孔里,荡漾起一片柔和的宠溺之色。
叶晴晚一手抓着气球绳,一手捧着玫瑰,娇艳的紫色玫瑰,将她的脸庞衬出了两抹红润红润的胭脂色。
她笑靥如花:“喜欢!”
叶晴晚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捧着玫瑰幸福地笑着,那串心形的氢气球绑在自行车的前面,随着风快乐的飘摇着。
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这天下午,司夜鸢骑自己车带着叶晴晚,在湖岸花园绕了一圈又一圈。
绕着绕着,绕到读书时的校园外面了。
曾经的校园,里里外外都翻新过了,不过依稀还能看出以前的样子,起码外面这几颗白杨树没变。
“司哥哥,我在这里念初中的,你知道不,初中三年,我给你写好多信呢,但是你一封都没有回过,后来我就没有写了,我以为你把我忘了。”
骑着自行车的司夜鸢停了下来,回头看她:“你说你给我写过信?”
“对呀,你们搬去帝都没多久,我就缠着外公要到你们家的地址,自我妈走后,我就一直写信给你,但是你一封都没回过,我还伤心了好久呢。”
叶晴晚抓着气球,还坐在后座上,小白鞋划着地面,小嘴儿委屈地嘟起,至今想一想都在伤心,写了十几封,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司夜鸢摸摸她的头:“乖,司哥哥那时忙,但是心里一直记着你。”
这么说,叶晴晚心里好受一点了。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当初司夜鸢离开的时候十七岁,叶晴晚十一岁。
也是如此明媚的阳光下,大哥哥摸着她的头:“丫头,我等你长大。”
自行车继续走,叶晴晚坐在后面晃着两条腿问:“司哥哥,十年里,你都做了什么呀?”
“我在部队当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看看他的丫头长大没有。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收不到我的信,”叶晴晚知道司夜鸢的爷爷是个老首长呢,不过儿子却先择从商,所以他希望孙子能继承他的衣钵。
可是司夜鸢也从商了呀,诶,商人赚钱呀,看看现在多牛逼。
司夜鸢确实在部队当了五年的兵,后面又被派往国外,几度死里逃生,还差点造成重度残疾。
他是坐在轮椅上,接过父亲的担子,用了两年的时间几乎缔造了一个商业帝国。
两年的时间,他也重新站起来了,他精心创立的品牌上市后,就飞回了江城,寻找他的小丫头。
幸好,还来得及。
丫头,我会永远护着你。
“你初中都在给我写信,是因为一直记着我吗?”
“嗯,”叶晴晚点头,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