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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现在他的精神力还不充足,没有办法发掘自己身上的秘密罢了。

    大约午时一点半左右,如同往常一样,房外响起来悦耳的女童声:“骏,骏起床了。”

    照例和可爱的梦洁一同去学校,走在路上,马华骏呵欠连连,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觉得特别的困,而且腹处,有一种涨涨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变大一样,但是用手一摸,却什么也没有,一点肿涨起来的迹像也没有。

    不会是得肿瘤了吧,放学后去黄医师那看看。马华骏有些担心,毕竟这种感觉太过于奇怪了,对于未知的现像,特别是人体现象,一般来说,都是伴随着不妙的事件发生。

    对于马华骏的困意,梦洁有些好奇,但没有说什么,在她的眼里,骏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究竟会多少东西,但梦洁知道,初中的课程,对自己的邻友来说,只是菜一碟,去学校上课,只是他打发时间的一种方法罢了。

    两人走的是近道,再过一个拐角就到学校了,马华骏觉得有些无聊,这样天天来上课,是不是有些浪费时间,要不去帮老爸赚钱也不错的选择啊,总比混日子有意义得多了。

    摸着下巴思考的马华骏,突然看到拐角处有六个人堵在那里,确切的说,是五个穿着喇叭裤的成年混混外加一个熟人,黄文磊。

    在1994年,喇叭裤是gl市混混的经典标志之一。

    见到了等待的猎物出现,六个混混向马华骏围了上来,他们的龌龊的眼神都停留在周梦洁的身上,其中某个混混还吹了声口哨,叫道:“好正点的妞,黄蛋,你果然没有说假话。”

    “那妞我们先玩一会,再还给你,没意见吧,黄蛋。”年纪最大的混混向地上吐了口浓痰,然后用鞋底轻轻地搓掉。

    “无所谓,我不要那个女人了。”

    “骏”周梦洁很害怕,纯洁的少女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而且对方赤裸裸的眼神让她从内心中感觉到了一种身为女性才有的恐惧感。

    “跑,使劲跑回家。”马华骏站在周梦洁的前面,将自己的书包取下,往后一送,道:“把我的书包也带上,然后用力跑回家,一直不要停,明白了没有。”

    接过书包,周梦洁担心地问道:“骏,那你怎么办?”

    “没关系,我是天才,怎么可能会有事。”转过头,马华骏给了女孩一个安心地笑容:“去把黄伯伯找来,快点!”

    周梦洁自然知道黄伯伯是位医生,她‘明白’了马华骏的用意,点了点头,双手搂抱着马华骏的书包,低头脑袋,像只惊慌的乳燕一样顺着来路跑了回去。

    “臭娘们,居然敢跑。”

    额头上染着一撮黄毛的混混不想看着即将到手的美食溜走,大喊了一声,张牙舞抓地追着周梦洁而去。

    在这样混混的眼里,初一的学生是一群无法反抗他们的懦弱毛头,理所当然的,他们把马华骏视作了那种肯为朋友牺牲,但是却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东西。

    按常理,这种想法是非常非常正确的,只是他们遇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初中生,一个以bug形式存在于普通人生活之中,拥有着成年人灵魂和特殊能力的毛孩。

    染着黄毛的混混很兴奋,追得很快,他特别喜欢这种纯纯的未成年少女,所以他的奔跑速度和百米田径选手有得一拼,在这一刻,他能感觉到自己就是那位短跑名将路易斯。

    像风一样的速度,在经过男孩右侧的一瞬间,他眼光的余角看到男孩突然蹲了下去,然后,自己就飘了起来,双腿像在一团团的棉花之上,他还看到水泥地向自己快速地靠拢,接着,他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黄毛混混像块肥皂一样,平平地拍在水泥地上,然后顺着惯性再向前滑行了两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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