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人今江苏南京),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官至御史中丞。
秦桧是南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据闻他本来是一位知名的抗金义士,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0)被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
绍兴七年(117),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并以“莫须有”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父子,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1八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
相传平民为解秦桧之恨,用面团做成他的形像丢入油锅里炸,并称之为“油炸桧”,并演变成今时今日的“油条”(香港地区仍称做“油炸鬼”)。
最近翻阅宋史,发现一件事情,原来主张“两个中国”者不自今日始,而是古已有之了的。倡此论者,即“鼎鼎大名”的汉奸秦桧是也。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相,说出来也没人执行。”意思即是“等我做了宰相再说吧”。后来秦桧果然做了宰相,而这两条“妙策”也真的向皇帝(高宗赵构)提出来了,是什么呢?八个大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原来当时金人入侵,长江以北的土地大都被金国占领,金人还在中原建立了一个伪齐国,以刘豫作傀儡皇帝。南宋偏安江南,以临安(今杭州)为首都,只是一个朝廷的局面。这几个字的内容,包括了承认金人吞并的中国领土为金国的合法土地,承认刘豫的伪齐国;宋国放弃两河、中原、江淮之地,不许再谈“反攻复国”;从北方逃难来的老百姓,一律送回他们的原籍,使他们成为金国人或伪齐国人;凡非江南人而为金国掳去的臣民,一律不须送还,任由他们为金人或伪齐人均无不可。
“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换句话说,这就是要使“两个中国”合法化。秦桧的理由是:反正北方已非我有,这是已成的事实,何不承认事实来换取和平呢?
赵构本来是害怕敌人,准备和敌人妥协求和的,可是听了秦桧这个主张,也不禁迟疑起来。他考虑了许久,与其他的大臣说道:“秦桧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为了他自己是“北人”,不可能赞同奏桧的计划,这计划才搁浅下来。
秦桧卖国求荣,提起他谁都要骂他一声汉奸,直到现在,民间还叫炸油条做“油炸桧”,表示了人民对秦桧的憎恨(广东人读如“油炸鬼”,只是一音之转,同时也是表示秦桧其人,不过是“鬼东西”而已)。不过,说起来也很有意思,秦桧最初却并不以汉奸的面目出现,相反,是以“爱国忠臣”的面目出现的。
历史上凡大奸大恶之辈,大都有些“才能”,此所谓“无才不足以济奸”也,而且还装出“爱国”的样子:宋代的秦桧,近代的汪精卫都是典型。汪精卫从做“革命党”到做汉奸的事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