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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唱歌的人叫丁锐?这真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呸,是山重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慕卿卿连忙朝着台子上唱歌的人看过去,这男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胡子拉碴的,一对桃花眼中饱含忧郁,一看就是饱经沧桑的中年大叔类型,惊的慕卿卿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丁锐竟然不是奶狗?兔妖竟然喜欢大叔气质的?萝莉配大叔的万年标配吗?

    终于,等着丁锐把这首歌唱完,默默的下了台,慕卿卿连忙跑过去一把抓住了他,对上丁锐那沧桑的目光,讪讪一笑。“那个……我非常喜欢您刚才的歌,但是您这首歌有点问题,有时间坐下谈谈吗?”

    慕卿卿心里直打鼓,她又没学过音乐,怎么知道这歌到底有没有问题啊!但有个成语叫做投其所好,他既然喜欢唱歌,那就说他的歌。

    只见丁锐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好。”

    这下轮到慕卿卿差点没反应过来了,怔了一下,连忙带着丁锐去了自己的座位,又添了些菜,有一句没一句的夸着丁锐的曲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叫尴尬的东西。

    谁知丁锐倒是不在意,目不转睛的盯着锅里那翻滚着的肉,刚一烫熟,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让慕卿卿吓了一跳,默默放下筷子坐在一旁,无意间抬眼一看,正好看见他的左臂上有一片奇怪的伤痕,像是烧伤。

    丁锐顺着慕卿卿的目光看去,毫不在意地挥手一笑。“这是胎记,不是烧的,也没人知道为啥长成了这样。”

    自己的念头被对面人看穿了,慕卿卿顿时有点尴尬,便连忙摸出手机刷着微博。

    等着丁锐吃了个大半饱,又加了两瓶啤酒,才开始和慕卿卿唠嗑。他十几岁就辍学了,家里穷,来到大城市打工,可他自有着音乐梦想,因此不愿意在某士康做廉价劳动力,辞职开始追求音乐梦想。

    最开始他在地铁和街头唱歌,可唱上一天有时候连一块钱都没有,大家都用起了微信支付宝,随身哪里带什么零钱啊,在他盖着报纸躺在公园长椅上的时候,遇见了那个胖乎乎的老爷爷。

    他也不是没参加过什么音乐比赛,可每一次在海选就被淘汰了,他说着说着,灌了一大口啤酒,眼眶竟然有些红红的,此时正巧响起另一个驻唱歌手那带些忧郁的声音。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丁锐沉默了,慕卿卿也沉默了,可她哪里会安慰人啊,只好试探性开口。“那个……我倒是认识一个人,有可能改变你当前的状况,明天我叫她过来见见你。”

    丁锐点点头,他自然不会拒绝,他一个挣扎在温饱以下的人,也没钱给别人骗啊?再说这地点都是自己工作的地方,他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凡是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能让他的歌声被大众听见,他也要牢牢抓住机会。

    再次颠簸一个多时回到宿舍,慕卿卿一头栽进了温暖的被窝,这才想起还没告诉玉事情的进展,便爬下床对着泡面锅,在心底呼唤了起来。

    刚喊了那么一两声,玉没有出现,再续前缘几个大字却亮了起来,那光芒如正午的太阳,刺的慕卿卿睁不开眼,慕卿卿心头一震,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张大了嘴。

    喂,难道就这么一言不合的进入到玉的回忆里面了吗?好吧,其实还是有点期待的,有人为古代男女的爱情故事编了一首打油诗,叫做“私定终身后花园,人挑拨在中间,金榜题名中状元,洞房花烛大团圆”,不知道玉的故事会不会是这种套路?

    慕卿卿这么想着,就觉得意识一阵恍惚,懵懵懂懂中忘了自己是谁,自己在哪。如果玉在这里,就会解释给她听,这叫进入了求助者的视角。

    我叫玉,是一只兔妖,不,是一只兔仙,就是那种很萌很萌的白兔。

    从一只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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