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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管家这会儿也不在,吴莎暂住的屋子又小,四人就在杨管家的屋里坐了下来做起了针线。吴莎托阿香帮她做衣服,才隔了一天,阿香已经帮她赶了一身,怕她着急穿,给她送了过来。吴莎道了谢,又夸了她的针线,倒让阿香不好意思起来。

    她又拿出用裁衣服剩下的碎布做的荷包给了吴莎,说:“这是燕子做的,这孩子的手比我还巧呢。”

    “是,做的真不错。”吴莎拿过荷包反复看着,朝燕子和善地笑笑。

    燕子都不敢抬头,倒是三妮搭腔道:“是呀,燕子姐绣活可好了,其他活计也会做,我要是两年后也有燕子姐的手艺就好了。”

    “你年纪还小,慢慢练起来总会好的。”吴莎笑道。

    四人一边做着针线,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吴莎中间还听三妮提了忠柱的事。

    “我家哥哥一向憨傻,遇事谁的面子也不给,可他从来没有坏心。吴姨,要是我家哥哥以后有什么冲撞的地方,你可不要见怪。”三妮说道。

    吴莎一笑,说:“还是憨厚着的人好,总好过那些面上瞧着好心内藏奸的。”

    “就是。不怕吴姨笑话,我家中那老大还有他那婆娘就是面善心恶的,他们前些天也不知从哪里知道了我哥哥是府里负责采买经手银钱的,竟然来哭穷。我哥哥自然不敢动那些银钱,却傻傻地把今冬新做的棉袄给了他们,真真气死我了。”她说这些话时,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倒像是当娘的在数落儿子。

    吴莎暗笑,有些心疼地看着她,“可难为你了,还得看着你家哥哥。”

    “可不就是。我哥哥也二十好几的人,也不知道媳妇在哪儿呢,府里同龄的姑娘本就少。”说着,她余光瞄了阿香一下,没说当初她曾觉得让阿香当她嫂子挺好的,现在阿香摆明了被杨管家看上了,她也不再提这个事。

    阿香不知道这事,当初只把这个说话讨喜的小姑娘当女儿看。三妮是家里的老来女,比她大哥家的侄子侄女还小几岁。为了生她,她娘落下了病根,拖了一年多就去了,家里其他人嫌她命不好,都不愿意照顾她,只有忠柱疼她。她从小就聪明,见不得他们老使唤他,总是想着法子闹腾,想让二哥能歇歇,结果闹得过了,就被他们给卖了。她害怕过一阵,后来听人牙子说如果能卖到大户人家去是能享福的,她也就不闹了,她想让哥哥享福不被欺负,这才去求了听说是大户人家管事的杨管家。

    入了郡王府后,她觉得卖身为奴还挺好,吃得饱穿得暖活也不多,如果能卖得再远些不让家里那些人上门来打秋风就更好了。不过他们再来她也不怕,她已经跟守门的将士说好了,如果有人来找哥哥,就先告诉她,她非得把他们骂得不敢再来不可。

    吴莎一向喜欢性子爽利的姑娘,她自己的性子认真说起来并不算是爽利,只是好说话(杨管家表示怀疑),遇上看不惯的事她也会说,但不会把话说得太死。凡是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可是她其实又挺讨厌对方借着她留一线的想法得寸进尺的。所以像三妮这样真直脾气,她一看就想亲近。

    她跟人亲近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投食加送东西,当然都是一些小东西。她能送的大部分东西都在洛阳没有带过来,都是一些她以前买的想戴却没戴成的头花呀小配饰呀,这会儿用来送燕儿和三妮正好。她其实也有可以送给徐喻明的东西,她时常穿男装,配男装用的东西也不少,光是好看的皮革腰带就有好几条,还有各式腰扣发冠,装饰用的配剑。

    贵族男子出门都会配剑,一般都是配好看的,他们那花架子也就拔出剑晃几下,真正要动手的时候有随从在呢。吴莎也有几柄配衣服用的剑鞘华丽的剑,是以前扮贵家公子的时候她自费买的“道具”,都是全新的没有见过血,真有杀人的时候,她可不舍得用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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