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姚千夙一个没忍住,喷笑出来。
“不就是点肉吗,看你至于的!”她强忍着笑,瞥了仪千年一眼,真是,亏他能把嘴馋说的一本正经。
从袋子里摸出一个银块块,也没看,直接塞到仪千年手里:“喏,这点够抵你的野猪肉了吧?”
仪千年掂着手里的银子,满是不可思议:“这么大块疙瘩,是银子吗?”
见姚千夙挑衅的看着自己,也不管了,直接放嘴里一咬,再一看,嘿,还真是!
当即笑眯眯的说道:“姐,你这是上哪儿捡的呀?还有不,带我也去捡一点呀!”
姚千夙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捡泥煤啊捡!这是我辛苦赚来的好不好!”
其实,她本来想今天下午就去镇上的,但是考虑到对镇子上的情况一无所知,再者顾及到仅是一下午的时间或许来不及完成自己的计划,便决定推迟到了明天,妥妥帖帖的把该办的事情一件件认认真真的办好。
而且,既然要去,自然就要去的值,实现最大的利益。
她招呼来仪千年和沈景会,嘱咐他们将清珠按大以及成色分等级的放开,装入自己一早就准备好的旧木箱子里。
她本人并没有参与这项劳动,就在两人忙活的时候,她端过一只白瓷罐子,从中取出了几只仍在昏迷状态的清珠虫子。因为她记得栋幺幺说过,这虫子具有很强的净化作用,至今没有药物可以制它。
姚千夙捋起衣袖,洁白的手臂上一道道黑青色的印子清晰可见,有些是不心被野草割伤所留,有些则是姚家所赐。
要拿自己实验吗?让虫子爬自己身上吸食想想就有点肉麻啊!
要不……灵动的眸子轻轻一转,笑容绽出的当口,她扯开嗓子喊道:“千年,你过来一下!”
仪千年见姚千夙笑的欢,以为是好事,二话没问就蹬蹬蹬地跑来了。
姚千夙自他脸上脖子上快速扫过,扫兴,居然一点伤都没有!而且那皮肤光滑的简直比隔壁秦寡妇刚刚煮好的鸡蛋还要嫩!
“没天理!”姚千夙心理不平的嘀咕了一句,“我就不信了!”
她又吩咐道:“来,把你袖子捋起来!”
仪千年乖乖听话,但是看着姚千夙翻来覆去寻找的模样,他都看的心里发毛。
“你这是干什么呀?我好好的,你在我胳膊上找什么呢?”
“疤呢?你的疤呢?”姚千夙与他两两相对,怒,“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连个疤都没有?”
仪千年用力一挣,手臂脱离姚千夙的桎梏,不解又有些生气的道:“你这人真是奇怪。我为什么要有疤,我身体好皮肤好不行吗?”
一想到虫子咬破自己的皮肤,甚至钻入皮肤底下,姚千夙就一阵的肉麻。她梗着脖子厚脸皮的说:“那是,没疤多不男人!”
那头还在辛勤搬果的沈景会听了,站起身来,瞧瞧自己的手腕,感叹:“没想到一杯烫茶还让我变男人了。”
走过去,伸出自己的手,亮给姚千夙看:“喏,你看我这样的能行吗?”
孩子本就白,再经他有意的将伤口晾出来,姚千夙顿时一眼就看到了一片大约有鸡蛋大的红印子。很明显,那是烫伤留下的痕迹。
“景会,你怎么这么不心?还疼不疼?”
沈景会红着脸,倍感别扭的拽回手:“不疼。姚千夙你就说吧,找疤要做什么用,尽管的说,别跟我客气。”
仪千年奇怪的看他一眼,说什么呢,找个疤还能有用?
他伸手摸了摸沈景会脑袋瓜子,笑:“子,你想多啦!”
姚千夙却是白了他一眼,毫不留情的说道:“谁说没有用的。只不过景会还,我下不去手。”
仪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