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亏。
反正佩佩丽丝现在就是这么想的,真的是血亏。
自己现在这个状态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到吴海回来。
要不是那个把自己搞到这个世界来的人,自己怎么可能就这点程度的东西就承受不住了。
佩佩丽丝深呼吸了一口气,慢慢的睁开眼。
目光果断,而又坚决。
扶朕起来,还能再战。
佩佩丽丝挪到了电脑前面打开了某个s开头的游戏平台。
开始启动。
余之一族自古皆是魔王,余不能丢了先祖的脸。
佩佩丽丝眼神刚毅。
……
吴海已经从楼上追到了楼下可是他一直在寻找沐月倩。
就在刚才的那一瞬间吴海明白了一些事情比如说他到底喜欢谁。
是之前的那个一直存在自己日记本里的林箐怜还是上辈子不知道为什么离开的沐月倩。
沐月倩是那种乖的孩子。
虽然一般来说乖的孩子是没奶吃的,但是一下子要是没有了乖孩子,那是所有有乖孩子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乖孩子在你身边不哭不闹,帮你忙这忙那,一直无怨无悔,就像是猴子跟在三藏身边,战天斗地不曾有半句怨言,就好像是习惯了一样。
但就是这种习惯,慢慢的人们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等到乖孩子有一日长大离开了,刚开始没有什么感情等到后来,在一盏茶凉没人帮忙添水的时候,在感冒无人在一旁照顾的时候,在三藏被抓身边只有八戒沙僧的时候。
乖孩子成了酒鬼的酒瘾,烟鬼的烟瘾。
是曾经的垫在脑袋底下没有主意的红枕巾,是自己亲手拍死在墙上的那抹蚊子血。
一切都那么清晰都那么简单,但是自己每一次好像都会选择性遗忘。
就在刚刚追下来的那一瞬间吴海明白了自己的想法他可能是爱上了沐月倩,对于林箐怜那还只是喜欢。
ilvyubujlvyu。
这就是吴海对于林箐怜的态度,现在这句话的的翻译绝对不是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它的意思只留在表面,我喜欢你,但是也仅仅是喜欢你。
人生这种东西没有值不值得,吴海可以说比别人多活了十几年,了解的更加深刻。
现在的他再也不是那个看着凌晨四点,海棠花未开,这种句子就可以脑补出十万字二十万字的文艺青年。
他就是一个最最最低俗的人,放弃了自己对于爱情的浪漫只要能够安安心心的过日子就好,也许会有一点的野心收个七宫六院但是那也不是吴海人生信条。
大部分过了三十五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他们就算没有上过女人但是绝对没少看过老师的教学。
他们和年轻人不同,没了当初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那份腼腆,更多的是自己肚腹之中对于这个世界畸形的认知。
看到穿的性感的姐姐就有股道德上的优势恨不得自己上去就能够问一句多少钱。
可惜了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会戴面具,所以每个渴望问一声多少钱的油腻男不管自己到底是谁的老二,不管自己的老二如何,问一句多少钱是不可能的,至少当着很多人的面是不可能的。
吴海就是大猪蹄子中的一员而且还是混的最差的的那种。
他现在只想找到沐月倩告诉她自己爱她。
而不是如同伏在林箐怜的肩膀上告诉她我喜欢你,说了三遍。
根本就没有什么三问定情的念头,吴海前两遍我喜欢你只是为了第三遍我喜欢你但也只是喜欢你做一个铺垫,可惜没有说完一切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