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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肥、很丑,还很爱哭。

    我的名字叫陈粉宜,用台语念就是“粉圆”,所以从国中开始,粉圆变成了我的绰号,高中进了女校则进化成可爱版的“圆圆”。

    但,从来没有同学会叫我陈圆圆。因为我的脸部大概是她的两倍大、身体是她的三倍宽,所以绝对不会有人想叫我陈圆圆。

    当时年少单纯的我,只觉得圆圆比粉圆好多了。反正从国中开始,我已经是半麻痹状态,圆圆这绰号丝毫唤不醒我体内的瘦子之魂。

    每天放学回家经过便利商店时,我必定会买一条明治的牛奶巧克力;回家吃饭喝汤必用大陶碗,一次夹光桌上一半的菜、一次喝光半锅汤,大陶碗的便利性让我乐在其中,完全没有因为食量过大而有任何罪恶感。

    是的,我必须承认,大学之前我完全没有身为女人的自觉。

    更正确一点的说法是,上大二之前,我完全不觉得上课应该要打扮、要梳妆。那时候我的衣柜里,永远只有宽松的棉质衣服和加大尺码的牛仔裤;一双破球鞋和一双拖鞋替换着穿;桌上摆满了水果干粮,唯一算得上的化妆品就是美白防晒乳。

    从来没人主动邀请我参加任何社团活动或联谊,只有在室友联谊人数不够时,才会找我去充数。

    当然,续摊时的夜游或夜唱就不用跟了。

    孤单的大学生活和花俏的女生宿舍让我开始反省自己。当室友聊着化妆品和男朋友时,我手边的零食根本啃不下去;平常在宿舍邋遢到极点的女生,在连谊时看起来竟是那么闪闪动人。

    我虽然胖,但还算得上是爱干净,可是没有人相信。

    大家看到我的甜不辣手指、没有花俏发饰的头发、和褪色的衣服时,直觉就认为我的窝一定很脏。

    肥等于懒、乱、笨等负面印象,等上了大学我才知道这杀伤力有多大。完全不活泼的我,除了室友偶尔关照一下,我没有真正的好友。

    上了大二,我因为宿舍没抽中,不得已搬到了学校附近贵死人不偿命的小套房,那时才开始买康是美、屈臣氏的开架化妆品;偶尔会在百货公司周年庆时买一双一千多块的淑女鞋。

    虽然在买的时候,专柜小姐好像都在偷笑我,但我只是想要看起来漂亮一点……从那时候开始,我讨厌别人叫我“圆圆”。

    我开始少吃饭、用小碗、尽量多吃菜。

    我知道肥肉不是一两天就能离开我,也知道我不是那么有毅力去运动的人,可是我还是喜欢让我看起来漂亮的化妆品和鞋子。

    毕业之后,我花了四个月才找到一个能让我在外地生活下去的工作——一个小小的法商行政助理。

    偏偏,在里面我碰到了高中同学。

    虽然跟她没什么交情,但是她知道我的外号。我刚到公司取的英文名字,在一天之内就快速的被“圆圆”这个俗又有力的绰号给取代了。

    写给上司的电子邮件中,如果我签上自己的英文名字,上司一定会回信问:你是谁?当我回信表明身分后,他又会说:写圆圆不就好了,为什么要写Lena?

    结果,我除了给外国人的信件上会签上英文名字外,其它信件一律只能签圆圆,不然一定会有人故意回信问我是谁。

    这看似无伤大雅的玩笑,其实是在我的心上划一刀。

    但是一个新人在这种地方反应过度只会被人讨厌,所以我只能默默含泪接受这一切。

    工作好一阵之后,炎热的夏天来临,是把肥肥打回原形的可怕夏天。

    正妹开始穿着清凉小可爱和超短小裤裤走在路上;而我即使身穿牛仔裤和薄外套走在路上,看起来仍很像个污染大众眼睛的罪恶金华火腿。

    胖子很怕热,就算在二十五度的冷气间,送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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