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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背心,永远挺直不屈。

    “真可惜二哥不能来,大哥这么帅的样子他都看不到。”他们的女儿开心地挽着父亲的另一只手臂。

    对于二儿子选择跟美国教授去做学术探勘,而不是回国来参加哥哥的授阶仪式,阿比塞尔原本有些不快,但菲雨的温柔软语化解了这份不悦。

    “人各有志,思克是个自由主义者,本来就对这些阶级、仪式的事不太看重,你儿子都养到二十五岁了,难道还不明白他的个性?”菲雨笑道。

    他的三名子女,个个性子不同。

    老大诺兰最像他,人生选择的路也差不多,将来从侍卫队退役之后,应该也会走向高阶军官的路子。

    老二则几乎是菲雨的翻版。差别的是,菲雨喜爱石头,思克则从小就喜欢研究植物。长大之后,他们夫妻俩送他到美国去念植物系,如今思克已经是布朗大学植物系研究所博士班的学生,生平最爱的事是四处流浪,和研究各地的奇花异卉。

    他们夫妻俩已经很习惯他一年才回来几个星期,而且即使回国,大多时间也耗在东漠的实验农场研究那里的麦种生长状况。

    老三乐雅,他们漂亮的小宝贝。这个今年才二十一岁的女孩,不只是阿比塞尔家的甜蜜宝贝而已,也是勒里西斯人心中的小公主。

    她有着和两位哥哥一样浓密的巧克力色头发,蓬松的长发在背后弹跳着。与头发同色的巧克力色美眸生动跳跃,永远闪耀着小精灵般愉悦快乐的光芒。唯一让她自己不满意的是,她只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其实以女生来说,这已经算高挑了,可是和家里三个巨人一比,她和母亲都娇小得像可以在父兄掌中跳舞。

    甜蜜娇美的她,生平的唯一克星是妈妈,最大靠山是爸爸,最爱恶作剧的对象是二哥,最仰慕的男人是大哥,心腹则是诡计多端的翡莉嫂嫂。

    如今她已是国立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本来到了要上大学的那一年,她妈妈觉得她依赖心太重,再这样下去对她不好,所以想把她跟二哥一样丢到美国去学习独立,结果也真的送去了……

    两个星期之后,思克送回一个哭哭啼啼的妹妹,抱着头对母亲大叫:“我求求你们,你们收留她吧!她每天就在我的耳朵旁一直哭着想家、想爸爸、想妈妈、想大哥,哭到我一个头两个大,我真的受不了了!”

    何止她,这两个星期阿比塞尔一样吃不好睡不好。

    菲雨又好气又好笑,对这对父女真是无可奈何之至。

    依照她的个性,她是舍得的。其实依照阿比塞尔的个性,如果被丢出国的是儿子,他也绝对比谁都狠心,不过换到女儿身上……

    唉!

    最后,邪恶的母后不敌爱娇的小公主和思女成性的国王,就这样小公主被接了回来,改进入勒里西斯的大学就读。

    任何人看着乐雅那绝美的五官、伶俐逗人的眼神,都知道这一定是个从小被珍爱到大的宝贝。

    菲雨费了很大的心力让她不会变成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千金。她让女儿从小就跟她一起在孤儿院和收容所里打转,乐雅的心乐观却易感,总算一路成长过来,也知民间疾苦。

    “今天游行结束之后,诺兰要回队上去吗?”菲雨向丈夫询问。

    “这个周末他们的小队轮休,他应该会回家。”阿比塞尔低沉回答。

    侍卫队分队长的军阶是上尉,像一般军官一样有配给的宿舍,所以平时诺兰是住在军营里,休假时才能离营。

    “太好了。”菲雨回头对女儿笑道:“那我们干脆在‘菲普勒斯饭店’订一间villa,这个周末去住上两晚,好好放松一下,算是帮你大哥庆祝。”

    “菲普勒斯”是国内最有名的五星级饭店,有全国最好的法国餐厅。他们一家人不太过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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