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踏进冉冉的家,周传叙才晓得这是一个怎样的破旧地方。
地方不能算小,但阴湿腐旧的气味充斥在空气中,这里照不进阳光,即便女主人已经很努力地把屋子打理得整齐干净,但房子的破旧程度是谁也不必争辩的事实。
现在他和迟迟坐在客厅,冉冉和母亲及两个妹妹关在房里吵架。
一直到他出现,她的家人才知道冉冉决定把自己嫁掉,并且“已经”把自己嫁掉。
“你是那个开红色车子的叔叔吗?”虽然他把头发和胡子弄掉了,但她认得出他的声音和眼睛。
周传叙震惊于迟迟敏锐的观察力。太好了!精准的观察力是他们周家的遗传基因。
“对,我是。”他回答。
他的眼睛依然温柔,嘴角轻轻勾起,看着迟迟的眼神很专注,在心底一遍遍对自己说:她就是我的女儿!
好奇妙的感觉,原来当爸爸会让人这么兴奋,他没办法把自己的兴奋说出口,只好对着女儿笑,再对自己发誓,他要把全世界捧到女儿眼前。
“你和妈妈结婚了吗?”
迟迟长得很像冉冉,只不过没有冉冉的骄傲与倔强,应该说,她很像小时候的冉冉。
“对。”
“所以你会变成我的爸爸?”
“对。”他想问:你喜欢我当你爸爸吗?但他怕问出一个不悦耳的答案,于是决定给自己一些时间……就半年吧,半年内他为她尽心尽力,半年后再来问这个问题。
“那你……会带我去上学吗?”迟迟看着他。她很喜欢他,尤其理掉胡子之后更喜欢,不是因为他请她吃麦当劳哦,而是因为……她觉得他很像梦里的爸爸。
这句话问出周传叙的幸福感,看来迟迟比屋内另外三个女人更快接纳自己。
“我会天天牵着你的手去上学,天天去校门口接你放学,当你练琴的时候,我会在旁边听,有班亲会的时候,我会带着你妈妈一起去,学校运动会的时候,帮你拍照摄影……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放下手边所有事情,以你为重心。”
他每个字句都说得很真诚,而迟迟是个敏感的小东西,她被他打动了。
她笑开怀,小小的梨涡贴在嘴角旁,点点头,“大熊叔叔,欢迎你当我的爸爸。”
见他展开双臂,她害羞地咬了咬唇,忸怩了一下下才投进他的怀里,她的手圈不了他的腰,但他的手臂粗得可以将她紧紧包裹,这时她才晓得,被爸爸拥抱的感觉真不错。房间里的争执声更大了,向秧秧的声音传了出来。
“你已经为了这个家卖过一次,不需要再卖第二次!”
“我没有出卖自己。”向冉冉大声抗议。
“没有卖?那房子和存款薄是怎么回事?”
“那叫做聘金,你不懂吗?所有男人要娶女人,都要拿出一笔聘金。”
“你们认识多久?你见过他几次?你们有谈恋爱吗?为什么这个男人愿意拿出这么多的聘金?你们之间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协议?”
“没有协议,他喜欢我,我喜欢他,有个男人愿意娶你生过小孩的姐姐,你该做的是感激,不是挑剔。”
“但是你们之间真的有爱情,我不但不挑剔还会对他感激涕零,但对不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你们之间没有这层关系。”
“原来你还是恋爱专家啊,我怎么都不知道?”向冉冉反讽。
“你不需要对我做人身攻击,我很清楚,你跟我一样看不起婚姻。”向秧秧毫不留情。她们三姐妹都看不起婚姻,那是父亲带给她们的影响力。
“错,我看不起的是姓向的男人、是他给的婚姻——”
啪!一道清脆巴掌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