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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个星期六陈老爷带彤去大润发采购民生必需品,当爸爸的帮女儿买了一双可怕的休闲鞋,款式如下:PVC皮+至少六公分高的厚底+气垫+两条黏扣带+老气10颗星+猪肝色……

    请相信薇小妈的审美观,那颜色真的超恶心的!但依老爷的说法这颜色正好,不易脏,要不然依彤的活动力,每双白色运动鞋在一个星期后都会变成灰色,只是……

    “啊,彤你怎么选了一双阿妈鞋啦?!”

    没跟去大润发的薇小妈,在看到鞋子后差点没窒息晕倒,哇哇嚷嚷地,连婆婆和大姑也跟着大笑,其实我们以为是彤选的才会笑成这样,小孩子不懂事咩,鞋子当然有可能乱乱选,没想到老爷听到后整个大变脸,没得到老婆的赞同已经相当不满了,没想到连妈妈和姊姊竟然也跟着起哄?

    老爷板起脸孔,开始唠叨:“你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好不容易小孩要穿了,如果这么一说,她不穿了怎么办?!她能永远都穿白色运动鞋吗?你们不知道白色很容易脏吗?巴拉巴拉、咕叽咕叽……”

    天啊,原来这双猪肝色的阿妈休闲鞋是老爷买的啊?

    老爷念了一大串,薇小妈禁不起男人念,立刻潜逃回书房,让耳根清净些。

    事后,找了机会问彤:“你真的喜欢那双鞋喔?”

    陈老爷的眼光和审美观有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十年前,他喜欢帮我挑选过于成熟的衣服说很适合;十年后,他喜欢帮我挑选年轻幼齿的衣服说很可爱,反正整个大颠倒就对了!要是女儿的审美观像爸爸怎么办?喔~~

    彤说:“不喜欢,但爸爸不接受拒绝。”

    幸好。

    当爸的,尤其是四十岁的爸爸的确有些莫名其妙,有种凡人无法懂的坚持。

    喔,好吧,看来情势已定,四十岁的男人“番”起来是很固执的,我这个当妈的这时候还是少说点话,女儿啊,你就辛苦一点穿这双阿妈鞋吧,反正小孩的脚大得快,你就努力一点,每节下课都去操场追赶跑跳碰,把它穿到坏,就可以和阿妈鞋说Bye  Bye了——

    啊,薇小妈真的是这么想的,只是却忽略了一个江湖传说——

    四十岁的男人真的很爱耍脾气。

    今天老爷下班回家,由于待在书房的薇小妈实在太沉迷于新电脑了(好大的液晶萤幕说~~),一时疏忽没去迎接辛苦工作一天的老爷回家,没像个小女人一样去帮老爷提包包(啧,我也很辛苦好不好,下班要接小孩,迎接我的只有一室的黑暗!包包也得自己提!)。

    ……

    反正老爷很不开心,自己吃完晚餐后居然主动喂小弟吃晚饭?怪怪的说,他主张小孩要独立,小弟上幼稚园前就该自己吃饭了,咦?难道这是无言的抗议?

    啧,有啥米了不起,小弟我可是喂饭喂了很多年了!

    只是薇小妈也感受到苗头不对,夫妻嘛,有理智、聪明又有智慧的这一方总是要先低头缓和气氛的,于是大人有大量的薇小妈跑去餐厅,不怕死(加装可爱)地问:“爸比,电脑萤幕字太小了,我想重新设定。”

    只见老爷冷冷地说:“一定要现在设定吗?”

    言下之意就是指责我只顾玩电脑,没有尽到妻子(迎接老爷下班)和母亲(喂孩子吃饭)的重责大任就对了!

    好吧。

    就当认错好了,小弟吃完饭后,老爷回到卧房窝在被窝里看电视,把自己搞得活像个孤单老人时,青春美丽的薇小妈再度示好:“爸比,你想睡觉吗?”

    “对,我很累。”冷冷的。

    哼哼哼,言下之意就是他打算生闷气生到天荒地老都不想理我就对了!

    很好,我正好要写稿,不要吵我最好,否则还要陪他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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