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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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