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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容易又春天。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

    转眼,又到了二月十四日,西洋情人节。

    “哇喔……  ”

    低头看着那个素雅的粉色信封,丁可菲小小的赞叹一声。

    长那么大,来这里之前,她还没看过情书,但到这里工作之后,她三不五时就会在公司的信箱里发现这种信。

    简单来说,就是那种没有寄信地址,只有收信地址,还会有点香味的信。

    因为情人节到了,最近这几天的这些信,通常都还会随信附上一盒巧克力,这是这些天的第几盒,她都记不清了。

    有好几个上面还真的有画小爱心呢。

    收件人,理所当然写着某座冰山的姓名。

    虽然她好奇的要命,还是没有打开来偷看,只是收到一个专门的盒子里;里面当然早已堆了好几盒和好几包,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信了。

    说真的,要是等一下邮差突然按铃拿来一把金莎巧克力的花束,说要给屠震签收,她也不会觉得奇怪。

    想到他看见金莎巧克力的脸,她就忍不住想偷笑两声。

    可菲先上楼分发好每个人的信件和包裹,最后再把他的情书及巧克力们,一起送到地下室去。

    屠震是个天才,长得又高又帅。

    他会收到情书,她一点都不意外,没有人喜欢他才会让她吓一跳。

    不过她很确定,那些写信的女生,百分之百没人真的认识他,否则就不会写情书给他了。因为她也很确定,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些信的下场,最后都会被他拿去喂垃圾桶。

    写信给他,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地下室那个家伙,真的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小时候不知道哪里来的念头,她总觉得聪明的人应该比较好相处,因为比较聪明嘛,聪明的人不是应该都比较不容易犯错吗?

    她后来才发现,lQ高,不代表EQ就会高,聪明的人,有时候因为太专注在手上的事,反而不会设身处地的去想对方在想什么,而且聪明的人,也一样会犯错。

    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聪明,只是指比较会念书,而不是比较懂事。

    当然这个认知,并非认识他才晓得的。

    她很小就受过教训了,所以她对太聪明的人,总是会敬而远之。

    简单来说,这种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漂亮的东西,有时候远远欣赏就好,这样比较不容易幻灭。

    不过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这个道理的,何况她一开始也曾经被他的美色迷惑过,要不然她就不会按下那个门铃啦,现在也不会在这边当奴才被人茶毒了。

    所以她非常可以理解那些姐妹,为什么明明不认识他,却可以在看到他英俊的外貌、聪明的脑袋时,瞬间以为自己坠入情网,找到了缘订三生三世的白马王子。

    嗯,虽然现在和他比较熟之后,她觉得他比较像个足不出户,守着他的宝贝电脑,三不五时心情不好,就会随便张嘴,吐出千年寒冰针,戳你个千疮百孔的恐怖冰雪大魔王啦。

    但就算她把真相和那些写情书的怀春少女说清楚,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

    果然,她才把信放到他桌上,第二天早上就在他干净的垃圾桶里看见它们的尸体,而且连拆都没拆。

    她双手合十,为那些怀春少女,默哀了三秒钟,然后收了垃圾上来,把巧克力一盒一盒拆开,全都融化,做成巧克力布丁和蛋糕,给大家当甜点。

    到那天晚上时,它们就全部消失,进了其他员工的肚子。

    全部丢掉实在太浪费了,而且他们需要热量啊,真的。

    她想如果那些少女知道红眼的悲惨境况,一定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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