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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向来如此热血。

    战争也向来如此冷血。

    站在离战场不远处的一处高台上,望着两股黑色洪流咆哮着对撞在一起,厮杀,呐喊,惨叫,高非如是想。

    抛头颅c洒热血,巨剑长枪,金戈铁马,这是男人的浪漫。

    但当切身实地地旁观这一切,你会真切感受到它的残酷。

    一条条鲜活的人命,无论敌我,就那样被无情地绞杀。

    一将功成万骨枯!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高非淡然了很多。

    如果我也冲锋陷阵,杀敌在前的话,也会和他们一样热血澎湃的吧?他想。

    但现在,作为最高指挥官,纵览全局的他,却必须保持足够的冷血。

    或许,热血是感性,而冷血是理智。

    “大人,黑石镇顶不住了!”威斯在一旁兴奋地说,“他们要溃败了!”

    高非轻轻点了点头。

    对于这次战役,开战之前,他已经做了无数次推演。

    眼下的结果,居然是最理想的战况。

    上一次他通过在交换俘虏时杀死特狼普尔,激怒夜鸦堡领主,令他盲目冲锋,陷入自己的陷阱,以至于几乎被全歼的战例,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或许会觉得他深谙用兵之法;也有人会觉得他是没有荣誉感的小人,不配称为骑士。

    有人会看重他,也有人会看轻他。

    他不知道黑石镇伯爵会怎么看待自己。

    但就他的行为来看,显然,他是后者。

    或许,在黑石镇伯爵的眼里,高非多拉格不过是个阴险狡诈的毛头小子,用人所不耻的阴招打败了夜鸦堡领主,实际上,不过尔尔。

    听说他都不敢亲自带兵冲锋,只敢远远的躲在士兵后边观看呢!

    应该就是这样了。高非觉得。

    山丘石洞觉得对付这样没胆子的毛头小伙,只需亲自带队冲锋,直接硬碰硬,完全可以收拾掉这小子。

    所以他才犯了这么多的兵家大忌。

    以少打多,渡河进攻,自己背水而战,简直不要太作死。

    他是笃定了自己百分百胜利啊!

    高非几乎可以脑补出对方出战前骄傲自大的嘴脸。

    “老子可是山丘石洞!怎么可能会败给高非这么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

    他真的没考虑过:万一战事不利,全军败退的时候,他的大军要怎样从那一座狭窄的泪桥撤回。

    昨天晚上,从斥候那里得到黑石镇陈兵泪桥的消息之后,高非立即连夜率军赶来,在泪桥靠近己方的一端扎营。

    双方明火执仗,隔河相望,谁也没有主动过桥进攻。

    高非很耐心。

    虽然对面的黑石镇领主是他的杀母仇人,但他知道:作为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冷静c理智才能更好地报仇。

    所以,临近中午的时候,当黑石镇的军队过桥进攻时,他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

    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并没有命令部下直接冲上去堵住桥头开打,而是先静静等待了一段时间,等到他们的军队过了一半之后才下令出击。

    这一次,高非出动了两千士卒,外加所有的奴隶兵。

    五百奴隶兵约有四百为步兵,由矮人铜须指挥,摆在第一阵列;其余的一百名则被他训练成了弓兵,受精灵银发管辖;而加里奥则是奴隶兵的总指挥。

    黑石镇的先头部队,由山丘伯爵亲自率领的数百骑兵,刚刚排成三列从泪桥上下来,还没来得及加速冲锋,便遇到了鹰歌城弓手的热情欢迎。

    等他们丢下一具具尸体开始冲锋的时候,对手厚实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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