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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汉森,来一杯黑葡萄酒。”一名男子身着银色的软甲,腰间配着一把长剑。推开杂乱的人群,椅在了吧台桌上。那男子从手中掷出一枚银币,银币在半空中翻滚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旋即落在橡木制成的桌子上,如同车轮一般旋转滚了过去,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掉落在汉森的手中。大脸的汉森看了一眼手中的银币,露出大写的笑意对那人说道:“我说乔治,这才几天不见你,出手就这么阔绰了,又去哪里发财了?”一杯黑葡萄酒只要十铜币就够了,乔治一下子便付了十杯的钱,这让汉森很是好奇。

    “没什么,只是刚刚做完了一个任务而已。”名叫乔治的人轻笑着回答,他转头,看到酒馆的圆桌上,自己的老朋友正向他招着手。他提起酒杯,向他走去。

    乔治坐了下来,将腰间的佩剑放在了桌子上,一桌的约翰搂着他的肩,“你这小子,这几天和格林去干什么了?都这么久了不见你人,我还以为你死在什么地方了呢?”

    约翰是乔治的死党之一,本在这巨墙要塞里外坐着倒卖兽皮与魔晶的买卖。不过显然,与那些大商相比,他的利润是在太低。在乔治的劝说下,与他一同前往冒险者公会,成为了一个冒险者。在这第二大街上,熟悉他的人都称他为“毛熊。”

    为什么呢?因为他的体表全都是毛,又长着如熊一般大的块头。想来大概是他与他在成年之时通过血祭得到巨棕熊的血脉有关。巨棕熊改变了他的外貌,但也让他获得与之相称实力,让他足以立足于此。同桌的还有安德鲁,安德鲁在第二大街的名声很差,他经常赊账,甚至连嫖资都会赖掉,久而久之,便没有人愿意接待他。又因为他长得精瘦,所以外号“沙头”,当然他讨厌别人这么叫他,至于为什么乔治会和他混在一起。自然是因为他还算有几分本事。安德鲁眼睛虽小,但却颇为有神,冒险的团队中需要有一人来望风,而他自然也算是不二的人选。

    听到约翰的话,安德鲁也随声附和道:“我们刚刚还在讨论你门俩的尸体被哪种魔兽吃了。不过话说,格林还没回来吗?”“他等会就来了,别急,他只是需要放些东西。”乔治大引了一口酒,嘴角勾着笑说道。“藏东西?藏女人啊?”“格林还能藏什么,他这个爱财如命的人除了钱还能藏什么,他叫我先过来这,定要将钱藏在一个我们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格林是他们中最年长的。关于格林,他一向爱钱,不,照他的话来讲是存钱。他与其他的冒险者不同,他喜欢将钱存起来,放在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乔治有几次问他存这么多钱干什么,他却并没有回答。

    藏钱?安德鲁不禁好奇地问道:“你们俩这一行赚了多少?”

    “这个数。”乔治伸出了三个食指。二人惊呼了一声,“三百金。”乔治淡然地点了点头。安德鲁和约翰二人难以控制自己的表情。三百金是什么概念,一个普通的猪皮任务,才只有十金左右,这是什么任务会有如此高额报酬。这时格林也走了过来,见到他们二人震惊的模样,肯定是乔治和他们讲了,不过也难怪他们这样,自己第一次听到之时,嘴比他们张的还大。

    “这是羊皮任务吗?你们什么时候有能力去做紫色的任务了?”

    “这种任务是不可能被贴在墙上的。”格林坐了下来,喝了一口酒,压低了头,挑了挑手示意他们二人侧过头来,“我们干的,可是走私精灵。”

    “走私精灵?!”二人又惊呼了一声。“嘘!轻点,你们生怕别人不知道啊?!”乔治急忙提醒道。四人转头看向了酒馆,酒馆内人声鼎沸,他们的声音似乎翻不起什么水花。他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们刚开始也以为是骗人的,当做玩玩地就接下了,谁知道对面直接付了一百定金。这样一来,便没有回头路了。我和格林二人只能硬着头皮干了,谁知道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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