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动。
拉斐尔也不动。
理论上来讲,狗是不可能发现拉斐尔的,因为他身上还穿着“变色龙”。
可是拉斐尔确确实实感受到了,这条狗知道他在这里。
那幽深的目光,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吸力,让人忍不住和它对视。
拉斐尔移不开目光。
所以他干脆理直气壮地瞪大眼睛,谁怕谁?
和人对视的基本法则之一就是绝不眨眼,因为那样会减弱气势。
虽然拉斐尔是和狗对视,不过道理是一样的。
拉斐尔懂得这个道理,他懂得很多道理。
所以即使内心充盈着恐惧,他也不会有丝毫逃避,他竭尽全力,甚至带着怒意地瞪着那条狗。
那条浑身上下皆是白骨,徒有一对眼珠的狗。
空气粘稠得可怕,那狗无声地咧了咧嘴,仿佛是威胁,又像是嘲笑。然后它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树林深处。
拉斐尔沉重地呼出一口气。
只差一点,这本书到这里就完结了。
因为拉斐尔会死。
“没想到只在流言中听过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这里,”拉斐尔心有余悸道,“还好师父提到过‘变色龙’的唯一破绽。”
那就是灵魂。
“变色龙”可以隐藏人的身形,却掩盖不住人的灵魂。
刚才那条狗并没有看见拉斐尔的人,而是直接看见了他的灵魂。
本不应存在于世的魔物——嗜魂犬。
它们以人的灵魂为食,以那对幽深的双眼捕获猎物,一旦猎物眼中有丝毫怯懦退让,甚至眨一下眼,灵魂就会立即被从身体中剥离、嚼碎。
对于从未听说过这种魔物的人来说,一堆会行走的白骨难免会引起内心的恐惧,然后眼神逃避,不敢直视。
而对于听说过这种魔物的拉斐尔来说,内心的恐惧有增无减。因为他明白无误地知道,只要一不小心,他的人生就结束了,他再也见不到那些人,他的诺言再也无法兑现。
可以说,拉斐尔刚才凝视着死亡。
“听说有人驯养嗜魂犬来守卫宅邸,没想到是真的,”拉斐尔擦了擦汗,“奥纳西斯家果然深不可测。”
他开始脱衣服。
别、别误会,这并不是告诉大家劫后余生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
虽然很多情况下这确实是一种庆祝的好方式。
“变色龙”的“匿藏”功能并不等同于“隐身”,穿着它行走在人群中会适得其反。所以拉斐尔又把衣裤翻了个面,小心翼翼地向城堡方向走去。
除嗜魂犬外,林地里再没有其他的威胁了,这让拉斐尔放松了不少。
但这绝不是他一路上抢小松鼠的松子,下河摸鱼,偷摘葡萄的理由。
“难得来一趟怎么可以两手空空呢?这些都是给被嗜魂犬吓到的我的精神损失费!”
拉斐尔一边做着为人所不齿的小勾当,一边自我辩解着。
约摸一个多小时后,拉斐尔穿过林地来到了广阔的牧场。
风吹草低见牛羊。
整个牧场白茫茫一片,皆是在低头认真吃草的牛羊。
“咩哞……”拉斐尔不小心撞上了一头牛羊,它慵懒地抗议着。
既不是奶牛,也不是绵羊,而是牛羊。
奶牛产奶,绵羊产毛,养两种好麻烦啊,如果把它们合二为一呢?
多年前一个疯狂的家伙这样想道。
于是牛羊诞生了。
这种既能产牛奶,又能产羊毛的牲畜成为了牧场主们的新宠,很快就被推广到了伦萨全境。时至今日,人们对牛羊这种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