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
米罗头发根根倒竖,一把揪住桌上那人的领口,口水四溅地大吼道:“你赔我猪蹄!”
那人吃力地仰起青一块紫一块的脸,“嗬嗬”地想要开口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拉斐尔认出了这个人。
或者该说,他认出了这双眼睛。
这双平凡、知足的眼睛。
“你是……约翰?”
拉斐尔记住了路人甲的名字,约翰勉强扯了扯嘴角,算作回应。
约翰本以为今天和之前度过的无数天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他的一生都很平凡,几天前在学院小山上发生的事便足够他用余生来回味了。
那天过后他又回到了餐厅,点单、端菜、收盘子、拖地、整理,日复一日,机械又乏味。
也许唯一有点意思的,就是和他的枣红小驴相处的时候。
约翰喂枣红小驴吃它最喜欢的胡萝卜,如果今天的胡萝卜够新鲜,那么小驴会舔一舔约翰的脸表示满意;如果今天的胡萝卜不合它口味,小驴则会打个响鼻,拒绝不称职的约翰接近它。
约翰给枣红小驴洗澡时,小驴很享受般地一动不动,然后趁约翰不备猛地甩动身体,四溅的水花将他淋成了落汤鸡,他倒也不生气,只是摸了摸小驴柔顺的毛皮,“再乱动可就洗不干净啦。”
可以说枣红小驴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朋友。
约翰很珍惜这个朋友。
因为毕竟不是所有朋友,都可以让你骑在他身上的。
今天餐厅里好像来了大人物。
餐厅的管事表现得格外紧张,他在那批客人来之前强调了多次,“一定要满足那几位客人的任何要求”,然后用餐厅最隆重的规格将客人们迎入了三楼的贵宾海景包厢。
约翰由于非常老实,平常工作中表现得也很稳重,于是被安排去为那间包厢的客人上菜。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包厢内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直到大皇子看见了在餐厅楼下晒太阳的枣红小驴。
首相之子爱德华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一直对他不冷不热的大皇子这段时间竟然主动拉近和他的关系,就连今天的饭局都没有拒绝。
要知道,在这之前大皇子可从不轻易答应他人的邀约,毕竟他是伦萨王国的王储,一言一行都影响重大。
爱德华很珍惜这个机会,但好死不死大皇子偏偏对齐贝林餐厅情有独钟,这可让爱德华有些头疼,这是那个死矮子的餐厅。
不过大事为重,爱德华只好拉下脸皮,越过福克斯,威逼利诱餐厅的管事,让他好生招待。
对一个普通的餐厅管事来说,首相之子已经是天大的来头了,更何况是大皇子?
这就是他为什么不停强调要招待好大皇子一行人的缘故。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包厢内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直到大皇子看见了在餐厅楼下晒太阳的枣红小驴。
他觉得那头小驴很碍眼。
那慵懒的身姿,时不时上下摆动的长耳朵,还有赶苍蝇的尾巴,在大皇子眼里都无比的讨厌。
吃饭的时候看见这种东西真是没胃口。
为什么这丑畜生要毁了我吃饭的好心情?
大皇子向爱德华招了招手,“你看那是什么?”
爱德华不明所以,顺着大皇子的目光看了过去,“哦,殿下,那是一头驴。”
大皇子残忍地笑了笑,摇头道:“答错了,那是我们的午餐。”
“哈哈,殿下您可真幽默。”爱德华一时间有点吃不透大皇子的用意。
“你觉得我是在展现自己的幽默?”
爱德华这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