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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微,给五号桌的同学来杯咖啡。”

    “三号桌一杯奶茶,加一份甜点。”

    “明微,把最里边的书架掸掸灰,都要发霉了。”

    “哎有个孩子雨伞忘拿了,明微你赶紧送出去,还没走远。”

    “动作快点啊!”

    明微晕头转向的拿起雨伞就冲了出去,很快就又回到店里忙前忙后。

    很快忍不住了,“你这是剥削!”他气冲冲的对店长老大爷说。

    “嘘~”店长做噤声手势,“小点声,我们的客人还要学习呢。”

    明微绝对想不到一家破书店的兼职竟然能让他忙到怀疑人生,以前来这里看书明明清静的很!半天都不会有人来打扰,只是偶尔有一两个中学生来买试卷习题而已。

    可在店长大刀阔斧的“改革”下书店竟然成功转型了,原来那个老古董书店被甩在了过往的时光里,现在的希望书店提供饮品、小吃、甜点,就是原来那个摇摇欲坠的老旧悬挂风扇也被换成了冷暖皆可供的空调,因此许多初高中的学生在周末会把功课带来这里,点杯咖啡可以坐一整天。

    “我要涨工资!”明微压了压自己的声音。

    店长一听眼睛瞪大了,“小兔崽子蹭了我多少本书?今天客人多点就想涨工资,白眼狼!不想做了就去网吧,懒得管你,记得回来吃晚饭。”

    明微跟店长并不算真正意义上雇主和员工的关系,事实上很多同学觉得两人更像是年龄差距较大的父子俩。明微很早就是希望书店的常客了,那时候店长对他这难得一见的客源热心之至,没想到明微来了好几回一本书也没买,倒是蹭完了几本小说,后来两人慢慢熟了,书店转型后店长就让明微周末过来帮忙,书随便看、有工钱拿、还管饭,不做是傻子!

    像今天这么忙的确少见,以前还是可以舒舒服服的看书的。

    明微就这样来了,反正只是周末,平时还是可以认真学习……个屁嘞!这话明微自己都不信,他是一名高三学生,最后一个学期刚开学不久,还有三个多月他将披甲上阵坐在决定命运的考场上激扬文字、挥斥方遒,想起来即热血又神圣,然而奋斗和精彩都是别人的,他什么都没有,命运已经注定了,他的成绩就像一个快断气的病号,就算华佗和扁鹊都来了也只能徒叹一声无能为力。

    不然他也不至于一到周末就在书店和网吧之间来回跑,可别以为这货能看什么有关学习的书,他就算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来来回回翻阅五遍,也不会去看一眼语文课本上必背的古诗,他记住的国外作者名字甚至要比他记住的英语单词还要多,他那点可怜的词汇量还是看美国电影积累起来的,其中不乏fue的略写,曾用于夸赞对手玩的不错,现在基本变成胜者的嘲讽了。

    明微连输三把,他一个辅助的石头人最后一波r到对方的ad和ap两个输出竟然还是输了。游戏就是这样,或许是明微的理解还不够深,他搞不懂为什么有时候自己坑了能躺赢,操作不错却只有投降的份。

    灰头土脸的下机,他得回公寓一趟,然后再去书店吃晚饭。

    明微养了一只拉布拉多在公寓,全身都是漂亮的米黄色毛发,耳朵耷拉在两边,几月大的时候就被明微买回来,跟了他快六年,可爱的幼崽也长成了英气忠诚的大狗。

    明微给它起的名字叫“麦当”,就是那个用风筝上天,嚷嚷着要去彩虹海的麦当,那是明微最喜欢的动画。若说他希望自己的拉布拉多在某些方面能跟红魔鬼的儿子相似的话,明微希望是异常顽强的生命力。

    养狗倒不是因为明微孤独,虽然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少,但孤独并不是明微害怕的,他怕的是一个人面对黑暗……说来好笑,一个快成年的小伙子竟然还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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