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来的时候,赵恒之瞬间目瞪口呆。虽说他的确很擅长吃,可让赵恒之一下子吃那么多馒头,他免不了心惊胆寒。

    “小赵,你能行吗?”彭东免不了替赵恒之担心起来,因为赵恒之看起来瘦骨如柴,一副文文弱弱的样子,也不知能否顺利吃完这些馒头。相比之下,人家李飞扬就壮实多了。看起来壮的人,食量看起来也比寻常人要来得大。

    赵恒之没敢吭声,他自己也不敢担保自己能顺利完成任务。

    “开始!”楚老大敲响铜锣。众人纷纷集中注意力,一心围观他们两人的比赛。

    赵恒之拿起一个馒头,尽自己所能,将馒头给吃下肚子,还看似悠闲的喝一口水,而李飞扬则不同,他吃得特别急,连水都来不及喝,就拿起另外一个馒头,狼吞虎咽的吞下。

    赵恒之猛然抬头,看到他身边的李飞扬这么拼命吃,心里犯嘀咕,这李飞扬这么玩命,难道就不怕被馒头给噎死吗?

    果然,李飞扬在吃第四个的时候,脸色涨得通红,额上的青筋像是蚯蚓似的,突然暴起。

    “水——额咳咳!”李飞扬差点被馒头给噎死,好在抢救及时,才挽救李飞扬的一条命。

    其他乞丐忙七手八脚替他端起水,送到他嘴边。

    赵恒之趁机又吃了个馒头,刚好和李飞扬吃的馒头数量差不多。

    “咚!”铜锣再次敲响,这场比赛算是结束了。赵恒之发现这辈子再也吃不了馒头了,被馒头支配的恐惧,让他对馒头产生了深刻的阴影。

    赵恒之发现李飞扬比起他来说,也好不到哪儿去,李飞扬口吐白沫,趴在桌子上,对馒头也达到了巅峰。

    “恭喜小赵,获得帮主之位!”楚老大宣布比赛结果。全场一片哗然,却又觉得赵恒之是实至名归。

    “楚老大,以后可不能再喊人家小赵,他现在是赵帮主。”彭东给楚老大提了个醒。

    楚老大摸了摸后脑勺,道:“对,他现在是赵帮主!”

    说罢,楚老大将马蜂帮的历代帮主所传的宝物打狗棒拿出来,郑重其事的交给赵恒之。

    “赵帮主!你以后可得好好带带我们!”李飞扬笑道,他也十分看好赵恒之。

    “好说,这个好说!”赵恒之笑嘻嘻,连忙点头。赵恒之心想,若是有朝一日能离开这里,就要带着马蜂帮的乞丐们到京城。

    当天晚上,大小乞丐们都围着火堆,敲碗打鼓的庆祝。楚老大拿出了一坛酒,那是他珍藏已久的桃花酿。

    “赵帮主,给!”楚老大笑了笑,将一坛酒倒入碗中,大手一伸,将酒递给赵恒之。

    赵恒之许久未沾酒,光闻着那沁人心脾的酒香,已经按耐不住,他将酒端起,咕噜噜饮几大口。

    不出五天,赵恒之就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他率领着若干个马蜂帮的乞丐们上路了,楚老大因岁数已高,主动放弃进京城的机会。

    青叶城离京城说近也挺近的,当初姚羽然就是用马车把他运到青叶城。赵恒之和乞丐们足足走了两天一夜才进了京城的城门。

    可刚进城门,天就暗下来。赵恒之无奈,只得带着乞丐们在一间破庙落脚。

    “帮主,您可真够有眼界,一当上帮主就带我们来京城。”乞丐马清笑呵呵道。他们几个人忙用稻草给赵恒之铺个床位。

    赵恒之舒舒服服地躺下来,只可惜这稻草远不如侯爷府家的大床来得惬意。赵恒之无比想念侯爷府内的一切。

    夜渐深,寺庙里鼾声四起,正是夜深人静动手好时机。姚羽然派几个黑衣人来到破庙里,将赵恒之套进麻袋里,将他给劫走。

    侯爷府的云墨院。

    “臭死了!”姚羽然捂着鼻子,赵恒之一身的汗臭味,他从青叶城徒步走到京城,风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