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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平易很准时,准时到赵期颐怀疑他是不是入侵了自家便利店的监测系统,热腾腾的饭菜刚送来,他就到了,提着鸟笼和一黑色塑料袋。

    鸟笼被一块黑布遮住,不用看赵期颐也知道里面的是什么鸟,塑料袋口间露出了一抹翠绿的枝条,是杨柳无疑。

    “喏,你看看,是不是你需要的东西?”余平易东西一放,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表皮酥脆,沾上浓稠的汤汁,往嘴里一送,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美味,瞬间充斥着味蕾,如汹涌的海啸在口腔里翻腾……

    一个字,赞!

    余平易又夹了三块,尝了几口其他菜,微眯着眼,露出享受的表情。

    赵期颐掀开黑布,鸟笼里是两只不同品种的乌鸦,嘴已经用橡皮套套住,为了不引起注意,余平易是煞费苦心。

    换做是赵期颐自己,估计也会和余平易一样,用黑布罩住,封住乌鸦的嘴,毕竟乌鸦是不祥之鸟,而且它的叫声也着实难听。

    杨柳条不用看了,是不是清明时期栽种成活的,赵期颐也看不出来,但影响不大。

    柳叶开眼,是流传很久的方法,以清明时期栽种成活的杨柳叶最佳。清明那段时间,天地间的阴气活跃,成活的柳条吸收的阴气是平常数倍,抹眼后,改变人体自身阴阳平衡,接近见鬼的比例,其可能性大大增加,也就由百万分之一提升至十万分之一,主要还是看运气。

    不过,有赵期颐在旁边看着,情况就不一样,无论是百万分之一还是十万分之一,赵期颐都能变成百分之一百。

    阴气,赵期颐并不缺,缺的只是媒介而已。

    至于乌鸦有杨柳条,谁还用乌鸦眼?

    残忍不说,还血淋淋的,有股腥味。

    “走的时候,把乌鸦带走,我有柳条就行了!”赵期颐坐下吃饭,拆了双筷子,夹了一口卷心菜,道。

    “不要吧,我带走它干吗?”

    余平易动作一顿,看向赵期颐,一脸懵。

    “回家养着,或者放生,或者煎炸炖炒,随你心情”

    “”

    你见过谁家养乌鸦?

    余平易心里腹诽,还是没多说什么,谁让他是自己认识十多年的兄弟,能怎么办?宠着呗!

    吃到一半,余平易耐不住小心思,道:“期颐,晚上开眼的时候,我能不能陪你一起去?”

    “你不怕?”赵期颐曼斯条理地吃着,目光不离饭菜,对余平易想跟去的心,他一点也不意外。

    “这不有你在吗?”余平易嘿嘿一笑,用手肘顶了一下赵期颐。

    赵期颐一阵恶寒,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忙推开余平易,指了指那盘就剩半个身子的鱼,“你再不吃,它就全进我肚子里了”

    余平易一听,毫不在意,霸气一挥,“没关系,吃不够,还可以再点,我买单!”

    “哟,看来今天与学妹相处的不错?这么干脆”赵期颐斜睨了一眼余平易,只有心情大好的时候,平易才会利落地花钱,尤其是在一道菜不够吃的情况下。

    倒不是余平易不舍得花钱,而是值与不值,这一点他和赵期颐‘臭味相投’。

    比如,以二人的财力,每年去景云酒店一两次,长长见识,还是可以的,但是他们从未去过。

    为什么?

    因为不值得。

    他们都是小本生意,与动辄百万上千万的富豪相比,差了一个档次,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

    虽说有那张卡,吃喝不需要付钱,但赵期颐不想花那张卡里的钱。

    这是他的原则。

    与王家相交,赵期颐只想保留最纯粹的感情,不喜欢掺杂利益在其中。

    纯粹的感情一点一点暖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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