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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却有七八件之多,足足两个包袱。最后又替她又掖了掖被子,他才带上斗篷,头也不回的,拉开了门......

    自凤仙楼出来后,相留醉也曾过机会逃跑,奈何白天四周都是荒山野地,晚上进客栈投宿已经累的半死,那丑妇一则为了省钱,二则也怕他逃跑都是和他睡在一处,就算沐浴也只隔着一道屏风,片刻都未离开过他。

    丑妇的有心回护,他确实动摇了逃走的念头,也立了誓,不离不弃。只是心头的疑惑太多,还魂牵梦绕着一个人,记忆越清晰,他就越呆不住。即使前边是刀山火海,他也决定去闯一闯。

    再者说,她是个杀手,他是她撸劫来的战利品。她的回护出于自愿,而他不过被动接受。她和千千万爱慕自己的女人一样,甚至比她们更决绝,直接将他占为己有。他不爱她,他在争取自己的自由,他没有错。对的,他没错,错的是风烛。她爱错了人也用错了方式。虽然她未表露过爱慕之情,但如果不是出于爱,那撸劫他来难道只是为欣赏嘛?她一定肯定确定绝对是爱他的,毋庸置疑的!总之,他要结束这个错误。

    行至主街,城门就在眼前,他抚着干涸的喉咙快步急走。一匹黑马从城门外飞奔而来,路人纷纷避让。相留醉听到马蹄声早就成了惊弓之鸟,腿一软就跌在了大街上,斗篷一歪险些滑落他赶忙伸手一扶正,这个时候他最不能露的就是这张脸。骏马在头顶嘶鸣,震耳欲聋,相留醉仰面就看见那方形的马蹄,把他彻底吓傻了。

    骑马的也是个人物,眼瞅着撞了人,把缰绳使劲往后勒,硬生生把疾驰的马头掉了个个,两个蹄子腾空而起,在相留醉头顶转了个弯,踩碎了旁边的胭脂摊子。一瞬间,胭脂香味四散,半个街都是脂粉味。

    “抱歉,让阁下受惊了。”一个浑厚的男声传来。

    相留醉惊魂未定,见来人并非丑妇,也长舒一口气。

    斗笠黑纱外一壮硕的白衣男子已经下马,走到跟前伸手来扶他。他扶上他一只铁腕慢慢站起来。“无碍,无碍,我看公子行色匆匆,还是尽快离去吧。”

    胭脂摊的老板断了营生哭天喊地的走了过来,白衣男子二话不说塞了个颗又大又圆的珍珠,那老板顿时傻了眼,摊在了地上。周围看热闹的人,对着那珍珠一阵唏嘘。都说老板因祸得福。

    那人处理老板的事,又回过来看相留醉,他礼貌的抱了抱拳。“公子海涵,在下确实有事在身不便久留。这里有颗珍珠全当在下的赔礼。”

    说罢,往相留醉手里塞了一颗乳白色的珠子,看热闹的人又是一阵唏嘘。那珠子触手微凉圆润饱满,一看便价值不菲。相留醉攥着珠子不放,又是惊又是喜。“如此,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白衣公子翻身上马,身后跟了几个鬼鬼祟祟的人。财不外露,这是人在外地的规矩。相留醉看那公子有剑防身,想必也不会吃亏。自己现在自身难保,也顾不得旁的,抬脚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他对那声嘶鸣心有余悸,心里仿若压了快大石,喘气都有些困难,他颤着声音向路人打听买马买车,又担心的扫着身后。

    待一切准备妥当,他遇到了今生最大的难题,他不会驾马车。又多方打听雇了个车夫,待到晌午十分,他的马车才出了城。

    车夫是个四十多岁的瘦如干柴的男子,呆滞木讷,沉默寡言。只说自己两年前去过洛阳,这几年也就在周边城镇给人拉拉货。看面相是个稳重之人,相留醉不疑有他,给了钱,签了契约。

    前日赶路的时候,在一片竹林中休息,踏着厚厚竹叶,生起过似曾相识的感觉。记忆里洛阳城外的竹林深处有条河,他牵着一双略微粗糙的小手,手的主人红衣黑发面容清秀,在这片青翠之间漫步。那女子笑起来很温柔,眼睛弯弯的,整张脸粉嫩嫩,可爱而朝气,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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