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五个人强的有点儿离谱了。

    进入假面状态之后,他们的速度和力量甚至超过了布鲁斯·戴伊(以蓝染身份穿越而来,自称灵王的屌丝)和吉尔·格姆兹曼(以基尔伽美什身份穿越而来,自称英雄王的中二病),至少超过了贝儿上次在洛杉矶见到他们时的状态。

    有这样的实力,他们五个足可以称霸一方了,再不济也可以跟着基尔蒙格,有瓦坎达做靠山,荣华富贵就唾手可得。

    但他们依然心甘情愿地给灵王一伙人当马仔,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受到胁迫,都说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和灵王等人相比,这五个一句,我和刚才那些人,不是一伙儿的。”

    基尔蒙格假装糊涂地问:“什么人?”

    “艾瑞克·基尔蒙格,你可不怎么老实啊。”

    贝儿冷冷地说,右手在大腿边的空气中轻轻一划,带起一捧「水」状的能量,洒在了基尔蒙格身上。

    “这怎么回事!”

    基尔蒙格惊恐万分,他只看到贝儿轻轻挥了挥手,他的振金战甲就完全失去了控制,全部收缩回了金牙项链中。

    “一点儿小把戏,”贝儿说,“别试了,除非我解除我的能力,这件战甲就算是废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基尔蒙格身旁,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白色浴巾,搭在了惊恐万分的瓦坎达国王身上。

    “这一身伤疤倒是挺酷的,”贝儿说,并伸出了一根手指,在基尔蒙格肩膀上那一片伤疤处轻轻划过,“这几百个伤疤,对敌人,肯定特别有震慑力,对女人,估计也是诱惑的要命吧?”

    她假装轻浮地调侃着,趁着触摸伤疤的机会,读取了基尔蒙格的记忆。

    艾瑞克·基尔蒙格,本名艾瑞克·史蒂文斯。基尔蒙格(killmonger)——杀人魔,其实是他的绰号,而这个绰号的一大标志,正是他那一身让密集恐惧症患者严重不适的伤疤。

    每一个伤疤,都代表他杀了一个人。

    美国出生长大的基尔蒙格,用疤痕纹身这项古老的非洲部落传统,时刻提醒着自己,他是个瓦坎达人。

    他渴望获得瓦坎达的认同,渴望为自己,为自己的父亲,为那些支持自己的父亲而牺牲的族人,重新争取荣耀。

    “还真是可悲呀,”贝儿说,“其实你已经很了不起了,有天赋,有毅力,以黑人孤儿的身份还能自强不息,麻省理工学院硕士毕业,海豹突击队顶尖成员,还是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的成员,如今黄袍加身,统治着世界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瓦坎达,绝对算得上是人中翘楚了。”

    “你说完了吗?”基尔蒙格咬牙切齿地说。

    “还早着呢,”贝儿说着,还白了基尔蒙格一眼,“怎么,听不下去了?”

    “我现在没心情听你胡扯,咱们不如有事说事,能合作就合作,不能合作你就杀了我,反正我也没得选。”基尔蒙格说,“要么是你,要么是司令,要么死。”

    “是吗?”贝儿说,“要是我说,还有第四种选择呢?”

    基尔蒙格有些疑惑地看着贝儿。

    “要想有更多的选择,首先你得足够强大,”贝儿说,“对你来说,选择只有三个,但是你很幸运,我碰巧很欣赏你的治国理念,特查拉是个好国王,善良,仁爱,富有同情心,只是太软弱了。”

    “你说的这些,和司令说的没什么两样。”基尔蒙格说,“如果你只是想说愿意支持我继续坐在王位上,无非就是花言巧语让我投靠你而已,劝你还是省了这份心吧,咱们不如谈谈更实际的事。”

    “你想的还挺美的,”贝儿嘲笑到,“继续坐王位?实话告诉你,我来这,就是为了帮特查拉夺回王位的,如果你选择站在司令那一边,那我现在就干掉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