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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儿离开的很干脆,而且把“这是我家,想要私人空间的话,门在那边,慢走不送”这句话给憋了回去。

    “这肯定不是我的错吧?”她一边嘟囔着,一边儿出门进了电梯,“又不是我让那条变态龙变成那个样子的。”

    从出电梯门,到进车门,她这一路脸色都不太好看。

    之前去接杰西卡的那辆非常招摇的车就停在楼门口,一个一身纯黑西装的墨镜男站在车外,看见贝儿过来,立刻打开了后座车门,还打了声招呼:“嗨,shirt。”

    可贝儿并没像往常一样回应说“嗨,shades”,而是瞪了他一眼,上车之后也没等墨镜男给她关门,而是自己一把抓住把手,猛地一拉,发出“咣”的一声,整个车都在跟着颤抖。

    墨镜男耸耸肩,坐进了驾驶座位。

    对赫南·阿尔瓦雷斯来说,贝儿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老板。

    他从少年时代起开始混迹街头,靠着出色的头脑和谨慎的性格,一步步混到现在的地位,沙兹的名号在哈莱姆勉强也能止住小儿夜啼,他也和哈莱姆的各路大佬都有点儿交情。

    在他眼中,这些人,其实大同小异,钱够多,心够狠,手够黑,能聚集几十号同族的黑人。收保护费,抢劫,洗钱,贩毒,走私军火,拐卖人口,开设妓院,这些事儿都能沾点儿边儿,但是哪样都干不大。只因为他们虽然野心勃勃,但目光短浅,脾气不小,但本事不大。

    在哈莱姆区内,这些势力互相之间为了点儿蝇头小利争来斗去。对外,他们和斧头帮,爱尔兰流氓,墨西哥毒贩,地狱犬机车党一样,在真正的黑道大佬,像金并,俄罗斯黑手党,香港黑帮和日本极道之类的大帮派眼中,都属于不入流的小团伙。

    对此,阿尔瓦雷斯也很无奈。他虽然没想过要成为独霸一方的黑帮领袖,但整天跟这么一帮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难免觉得如此混迹一生实在是很遗憾。

    他曾经和詹姆斯·韦斯利有过一面之缘,打心眼儿里羡慕这位能成为金并左右手的男人。所以当玛·古琦从监狱里打电话给他,要他离开现在的老板响尾蛇,去跟随一位有决心,有能力一统纽约黑道的强力人物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毫无疑问,他第一次见到贝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被耍了。

    贝儿显然是他在现实中见过的最接近女神这一标准的人,却也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敢在黑夜里,独自一人,除了一件下摆略长白衬衫和十厘米的黑色细跟高跟鞋之外似乎什么也没穿的,左拎着哈莱姆绝大多数家庭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手袋,右手拿着超大号的最新款手机,在哈莱姆天堂俱乐部附近闲逛的,年轻白人女性。

    这一大串定语从句,汇总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呀,劫了财顺便还可以劫个色呀,劫了之后也不用承担责任呀,因为我是白人妞,你们是黑命贵呀”。

    对于贝儿如此这般的行为,哈莱姆自然不会让她失望,数十位勇士站了出来,前赴后继地踏上了作死之路。

    她当然也没让在不远处盯着她的阿尔瓦雷斯失望。那天晚上每一个胆敢越雷池一步的人,最终结果都是跪在地上,狂抽了自己一个小时的嘴巴。

    阿尔瓦雷斯也明白了,贝儿还真不是无脑地来哈姆莱炫富,而是在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他的新老板,和哈姆莱的地头蛇,甚至更大帮派的头领,都不是一个等级的。跟着她,或许真的能把整个纽约握在自己的手心里。

    他立刻就上任了。同时提出的第一条建议是:他愿意成为贝儿的发言人,替她处理一切与黑道相关的事务。由他自己来管理一切,而贝儿只要管理他就好。

    当天晚上,赫南·阿尔瓦雷斯亲自开车把贝儿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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