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火的骄阳挂在天空之上,炙烤着世间的一切。东城外的青石板路冒出丝丝热气。
路的尽头奔来一队人马,领头的是位黑脸汉子,头上绑着深蓝头巾,身着一件黑色麻衣,胸口处有金丝勾出的“慕容”二字,麻衣早已被汗水浸透,贴在背上。
“他奶奶的,这是什么鬼天气。再这么跑下去,迟早都要晕头了。”黑脸汉子边抽马鞭,边有意无意地向身后喊到。
跟在那汉子身后赶路的,是一位白衣男子,约莫四十年纪,听到那汉子的话,又看了看前面的路,道:“别发牢骚了,族内有命,今天下午之前必须赶到东城,否则后果你也不是不知道。”
听得那白衣男子的话,那黑脸汉子还想说些什么,但刚想张口,却又闭上了。突然,他像是看见了什么,立刻抽动马鞭,加速向前赶去。白衣男子正好奇,发现前面有一酒馆,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跟了上去。
“二二,快快上酒。”“诶,来了客官。”
那黑脸汉子将随行之人随意安顿了,回到位上接过酒,便抓过一个大碗,倒了一碗,一饮而尽。一碗喝罢,刚想再倒第二碗,看了看身旁那白衣男子,把酒递了过去,“你也来一碗。”
白衣男子接过了酒,也倒了一碗,又把酒送了回去。黑脸汉子又倒了一杯,说道:“我说,白凯南,这趟把我们三家都叫到东城,你说他们是个啥意思。”
“最近,东城那个余子枫一封战书送到了咱们那,现在那家掌权,这样的挑战怎么可能不接,还心高气傲地定在他的地盘,实在是有点托大。”
“哼,原来是这样,合着叫我们来是当打手的?不是说那家最近的那个辈很是不错么,怎么,那老头没信心?”
“这事闹的沸沸扬扬,如此的重视也是应当的。行了,歇的也差不多了。是时候赶路了。”
说罢,那名叫白凯南的男子,随手一弹将三枚铜板射出,镶在桌上,转身便走出了酒馆。
“这白家的人做事就是爱这样,真是没办法。”黑脸男子放下手中的碗,擦了把汗,招呼了其他人,也走了出去。
一个时辰后,这一队人到了东城城南,白凯南下马,拿出腰间一个碧绿色的竹筒,对着天空,手中一股暗劲,一发响箭冲了出去。不一会,从旁边的林子中闪出几道黑影。
“我道是谁又误了时辰,原来还是你们二位。”
白凯南脸色一青,“陈家主真是说得一嘴好风凉话,此次东城之行,就属我俩家接信晚,更不论我们离这的距离。想来,也自然是比不过天天围在那家身边的你们到的早。”
那被称作陈家主的人也不恼,“白家主的嘴上功夫还是如此犀利,只希望你手上的功夫也没落下,这次的事要是办砸了,后果嘿嘿”
“诶我说,陈志杰你这废话怎么还是这么多,快带我们去汇合,不想和你这厮在这废话,费唾沫还费汗。”
陈志杰的脸抽搐了一下,但随即调整神色,也不回应,转身走了。
见得陈志杰被气到了,白凯南一笑,声对那汉子说道:“果然,论嘴上的功夫我还是比不上慕容家主啊。”“啥啊?行了行了,快走吧,真是热死我了。”说罢,那慕容家主便跟了上去。
这一行人跟着陈志杰从城南进了城,又走了会,到了一间宅子前。宅子门前有两名执着长枪的守卫,见了陈志杰,收回长枪,打开了门。进到宅子,才发现这宅子之大。
“真是大手笔。啧啧”白凯南不禁感叹。
随行的人除了白凯南和那慕容家主,都留在了院子,而那两人则是跟着陈志杰进到了正屋内。在屋内,放着四把檀木椅子,有一把镶有金边,放在屋子的正中间,椅子上坐着一位白眉老者,正在闭目养神,听得有人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