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那般境地,我不走的话,也活不下去。”
我觉得我此时同她讲道理的模样像个偷穿大人鞋子的小屁孩儿。她应当想不到,我这般傻得会被人觉得是个痴呆的人,竟能讲出这些话。
她怅惘地叹了口气,“可你们重逢了,有什么不能释怀掉,重新开始?最后一步你现在走,不也一样吗?”
“啊,你说得也对。有点可惜的是,他好像有妻子。当然,我说的是好像。他对我种种的好,我也不确定他有没有,我现在脸皮这般薄,没勇气去问他。我甚至不敢让他知道,我还在乎他。我还是好喜欢他。还是会脸红心跳。看见他,还是在心底笑得很傻。”我拈着枯枝,装模作样地叹气。
她咳起来,想说什么。我料她被自己的咳嗽打断后,不知如何对我说。
稍觑她一眼,我又拍着她的背,淡然道,“我今年二十三,已不喜欢蹦蹦跳跳地走路,不喜欢吃饭吃得十一分饱,不喜欢写歪七八扭的字,不敢随时向他表明爱意,不敢在他耳边闹腾,不敢跟他奢求什么,太多啦。最重要的是,我不知自己还有无精力为他赴汤蹈火,奋不顾身。”
“他当时躺在雨中想的,和他现在念在情分上照顾的、挂念的都是已经死去的花官。从前我那样,他说不喜欢,现在我不再那样,他又喜欢那样的我了。你看他这个人,就不能喜欢一下他面前的我吗?因为他可能并不喜欢面前的我,所以,最后一步我就不走了罢。”
“我有时候还是很生气,八成是因为他没有喜欢我,而我又受了天大的委屈。反正很想有人为我出气,或者我能气一气他,让他心里也如我一般难受。”
“想必你也有过这样的感受:自己一个人单方面喜欢着喜欢着,一颗心就魔鬼了。”
我真是个人才,怕不是跟小春燕混得太久,这么哲学的话都说得出来。如,他们搞思想研究的要领就是:仔细想那些话不会觉得错,但说出来又实在不知自己在说什么。
嗯,我今日就有这个境界了。
晚间夜饭时,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姗姗来迟的小春燕。他夸我的确得了他几分真传。
原以为他来得足够晚,没成想待菜上齐整了酸秀才还没来。
“你真的有告诉陆大哥吗?”我一边盛饭,一边问小春燕。
他默然点头。看了眼同样沉默的敏敏姐姐。
我们在一家小酒楼里,被三爷他豪气地包场。稍显冷清。
他俩都闷声不响地,我也不好意思说自己饿。望向门口,昏黄烛灯的映衬下,微有影动。
不会是陆大哥罢。那人的背挺得那样直。
“吱嘎——”
木门摇曳成声,我觑见敏敏姐姐的手臂颤了下。而后低声咳嗽起来,头也埋了下去。我重复下午的动作,为她拍背。
“我来晚了。抱歉。”
简单的几个字,轻哑不可闻。我最近的耳朵是越来越好了。
竟真的是陆大哥。我最近的眼神是越来越不好了。
可我瞧得清楚,他今日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青丝束得齐齐整整,就连束带也是深沉的新色。
“陆大哥快坐罢,就等你了。”小春燕起身,笑着招呼他,“我今日带了上等陈酿,家中轻易不拿出来的。”
四方桌,酸秀才坐在我对面,敏敏姐姐的右手边。如“伴君幽独”那晚一模一样的方位。
“是吗?”酸秀才也笑,“我今日可以喝酒?你不是管着我,让我别喝吗?”
我不懂他为何不看一眼敏敏,但我听出了他声音中的喑哑。也不懂敏敏为何埋着头不看一眼酸秀才,但我感受到她咳得浑身俱颤。
“今日我们四人能重聚,高兴喝就喝,管不得那么多了。”小春燕挥手批准,豪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