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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正此次的帮十一一把,实际上只是碰巧路过外加跟十一交情不浅。

    至于他怎么知道十一的任务委托?

    这很简单,因为举行会议的时候boos就有简单提及。

    基本每一个任务十三都会简单的介绍个大概,再然后才有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接下。

    ——

    ——

    ——

    郭芳还是昏迷不醒,对于将死之人,十一表现出了足有的尊重。

    他翻找了一下床边书桌的抽屉。

    里面有一个粉色笔记本,旁边有一个怀表,外加一些小卡片。

    十一拿起那块怀表,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有些发黄的照片。

    照片里,一个四十出头的妇女抱着一个约摸十岁的可爱小女孩。

    从容貌来看,两人应是母子,而这小女孩,恐怕也就是小时候的郭芳。

    十一又翻开了那个笔记本,里面写满了漂亮的婉约文字。

    日期,天气,记录种种。

    这是一本日记,郭芳的日记。

    偷看别人的日记真的好吗?

    十一没有去思考这一类的问题,脑子里最先浮现的却是盗墓者和考古学家门挖坟的事例。

    当然,盗墓考古不能同视而语,只要三观微正,就知道两者的本质区别。

    考古学家是为了上交给国家,然后在本国的博物馆展示,给群众一定认知。

    而盗墓的则只是单方面为了钱财,把咱大中华的宝贝卖到国外的事例也是不少。

    所以有人若是把考古和盗墓相提并论,在那自认为世人皆醉他独醒?

    那这人八成就是脑子病的不轻。

    建议你上去给他两巴掌,至于后面他是否还手什么的?又是否你能不能打得过什么的。

    咳咳,别说是妖叔指示的就行。

    ——

    总之,活人不会喜欢别人偷看自己日记,而死人不会喜欢有人光顾自己的坟。

    但十一偏偏就这样做了,既然是组织要杀的人,他又何必要顾虑那么多?

    日记里基本描述了郭芳的性格和日常。

    讲述的是她这几年在娱乐圈的各种打拼。

    与网络上那些无的放矢的恶意揣摩不同,字里行间中,十一看到的只是一个自我安慰的乐观少女在苦撑着打拼下去。

    但郭芳也并非全靠自己的努力。

    她是单亲家庭,18岁时唯一的亲人母亲便因为癌症去世。

    于是高中毕业后便自己四处奔波打工开始讨生活。

    郭芳有一个网友,很好的朋友,对方说自己是明星,郭芳没信,只当是开玩笑,两人时常视频电话里各种胡扯闲聊。

    郭芳也告诉过对方自己的现在状况,玩笑似的在自己伤口上撒盐倾诉。

    对方听闻想要帮自己,郭芳却是含糊其辞,她并不是因为想要求得帮助才和对方倾诉的。

    于是地址,银行账号,基本任何有关自己坐标与账户的信息,郭芳都未曾告诉过对方。

    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却还是找到了自己,就在某天突然就出现在了自己身旁。

    ——那个开着豪车的同龄大小姐。

    郭芳吃惊,不知对方到底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也讶异于对方的有钱程度。

    但可想而知,有钱人想要查一个小人物并非很难。

    两人相聚,后交流才知,这位大小姐的确是位明星,只不过有些冷门,所以名气很小。

    但她的家势很强,严格来说大小姐所在的明星公司就是她家自己的产业。

    只可怜这位大小姐的确没多大才能,故此,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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