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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附近的猛兽早已被清理,剩下的只是普通野兽,根本不会结成兽核。

    每次遇到野兽,毕甘和渡都会第一时间出手,将其击杀,夏禹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一连好几天,他们一无所获,甚至连猛兽的影子都没看到。

    而部落的其他少年,已经逐渐猎杀到属于自己的猛兽,只等天赐日到来。

    不过昨天出现了一点意外,一个少年在天黑之前都没回来。

    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对于死亡、离别,半山部落已经习惯到麻木。

    这更是一种无奈。

    毕甘和渡这两天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天赐日越来越近,但他们还没有猎杀到属于自己的猛兽。

    如果错过了半个月后的天赐日,他们想要成为战士,就要在等一年。

    “附近稍微强大的野兽,差不多都被猎杀完,要不我们去丛林边缘?”夏禹提议。

    “不行。”毕甘使劲摇头,憨头憨脑的说道:“酋长说过,我们只能在部落附近狩猎。”

    “部落附近根本猎杀不到猛兽,如果没有兽核,今年我们都会错过天赐日。

    想想看吧,你们俩是部落里最优秀,最强大的青年,可别人都成了战士,跟着狩猎队搏杀猛兽,你们却只能采摘野果,你们甘心吗?”夏禹问道。

    “可是,丛林很危险,以我们现在的能力,没办法保护你。”渡犹豫着说道。

    “不如这样,你们去丛林猎杀猛兽,有机会帮我也猎杀一头。

    我就在部落附近,这几天你们也看到了,部落附近非常安全。

    这样我们还有机会在天赐日之前,得到兽核,否则再晚就来不及了。”

    经过夏禹苦口婆心相劝,这两个榆木脑袋终于开窍,同意夏禹的方案。

    随后几天,毕甘和渡随夏禹一起离开部落,然后各自分开。

    少了夏禹这个累赘,毕甘在第二天,就猎杀到了一头幼年贪狼,得到属于自己的兽核。

    据说贪狼活动在枫树林一带,半山部落用了几百年时间,完全掌握了贪狼的习性,弱点,所以击杀贪狼,也成了部落大部分少年的首选。

    夏禹手里拿着骨矛,狈队长本来要将斧头还给夏禹,但夏禹拒绝了。

    斧头在狈手里,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骨矛在手,夏禹在林中穿行,整个人气质大变,如同出笼野兽。

    这几天,他用手中骨矛杀死了一头野猪,一头青牛,一只三足蛙,还有一头土狼。

    虽然这些并不是猛兽,但却比地球人的动物强悍的多。

    特别是那头土狼,足有三米多长,锋利的牙齿,能轻易咬断碗口粗的小树。

    在与土狼的搏斗中,夏禹三个月来的锻炼,终于得到检验,经过一番交战,夏禹抓住机会一矛封喉。

    在土狼身上没有得到兽核,让夏禹非常失望。

    “必须要进丛林吗?”

    夏禹有点恐惧,还有点期待和兴奋。

    比起三个月前,夏禹强壮了许多,手臂上和胸口,隐约可见隆起的肌肉。

    这种变化非常明显,据酋长所说,越强大的猛兽,肉质中蕴含的能量也越丰富,经常吃能强身健体。

    所以每次打猎回来,酋长都把最好的肉给了夏禹。

    对于夏禹的偏爱,部落每个人都心服口服,因为夏禹对部落的贡献,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不走太远,应该没有危险吧!”

    夏禹身上脸上涂满了墨绿色色彩,这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汁液可以防御大部分蚊虫,还能遮掩体味。

    进入丛林,夏禹机警而迅疾,随着慢慢深入,丛林也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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