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附近的猛兽早已被清理,剩下的只是普通野兽,根本不会结成兽核。
每次遇到野兽,毕甘和渡都会第一时间出手,将其击杀,夏禹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一连好几天,他们一无所获,甚至连猛兽的影子都没看到。
而部落的其他少年,已经逐渐猎杀到属于自己的猛兽,只等天赐日到来。
不过昨天出现了一点意外,一个少年在天黑之前都没回来。
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对于死亡、离别,半山部落已经习惯到麻木。
这更是一种无奈。
毕甘和渡这两天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天赐日越来越近,但他们还没有猎杀到属于自己的猛兽。
如果错过了半个月后的天赐日,他们想要成为战士,就要在等一年。
“附近稍微强大的野兽,差不多都被猎杀完,要不我们去丛林边缘?”夏禹提议。
“不行。”毕甘使劲摇头,憨头憨脑的说道:“酋长说过,我们只能在部落附近狩猎。”
“部落附近根本猎杀不到猛兽,如果没有兽核,今年我们都会错过天赐日。
想想看吧,你们俩是部落里最优秀,最强大的青年,可别人都成了战士,跟着狩猎队搏杀猛兽,你们却只能采摘野果,你们甘心吗?”夏禹问道。
“可是,丛林很危险,以我们现在的能力,没办法保护你。”渡犹豫着说道。
“不如这样,你们去丛林猎杀猛兽,有机会帮我也猎杀一头。
我就在部落附近,这几天你们也看到了,部落附近非常安全。
这样我们还有机会在天赐日之前,得到兽核,否则再晚就来不及了。”
经过夏禹苦口婆心相劝,这两个榆木脑袋终于开窍,同意夏禹的方案。
随后几天,毕甘和渡随夏禹一起离开部落,然后各自分开。
少了夏禹这个累赘,毕甘在第二天,就猎杀到了一头幼年贪狼,得到属于自己的兽核。
据说贪狼活动在枫树林一带,半山部落用了几百年时间,完全掌握了贪狼的习性,弱点,所以击杀贪狼,也成了部落大部分少年的首选。
夏禹手里拿着骨矛,狈队长本来要将斧头还给夏禹,但夏禹拒绝了。
斧头在狈手里,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骨矛在手,夏禹在林中穿行,整个人气质大变,如同出笼野兽。
这几天,他用手中骨矛杀死了一头野猪,一头青牛,一只三足蛙,还有一头土狼。
虽然这些并不是猛兽,但却比地球人的动物强悍的多。
特别是那头土狼,足有三米多长,锋利的牙齿,能轻易咬断碗口粗的小树。
在与土狼的搏斗中,夏禹三个月来的锻炼,终于得到检验,经过一番交战,夏禹抓住机会一矛封喉。
在土狼身上没有得到兽核,让夏禹非常失望。
“必须要进丛林吗?”
夏禹有点恐惧,还有点期待和兴奋。
比起三个月前,夏禹强壮了许多,手臂上和胸口,隐约可见隆起的肌肉。
这种变化非常明显,据酋长所说,越强大的猛兽,肉质中蕴含的能量也越丰富,经常吃能强身健体。
所以每次打猎回来,酋长都把最好的肉给了夏禹。
对于夏禹的偏爱,部落每个人都心服口服,因为夏禹对部落的贡献,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不走太远,应该没有危险吧!”
夏禹身上脸上涂满了墨绿色色彩,这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汁液可以防御大部分蚊虫,还能遮掩体味。
进入丛林,夏禹机警而迅疾,随着慢慢深入,丛林也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