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忠抬手擦了擦从锁甲头巾下渗出的水滴,却忘了手中还提了解首刀。
噗通!短刃跌进了石板路上厚厚的苔藓里,沉闷的异响在丑时静谧的屯堡小径间显得煞是突兀,但转瞬便被黔地铺天盖地的湿气所吞没……
紧接着,一片窸窸窣窣的响动冲破夜幕的包裹,从距他不远的几处所在次第传出,其间更有人憋不住气轻轻地打了个哈欠。
李敬忠狠狠掐了一下大腿,他晓得,自己那三个于暗处隐伏的伙伴定然是被这声“惊雷”吓到了。
他慢慢伏下身子,摸索着将刀从苔藓中拾起,用肘弯把刀背紧紧地夹了,腾出潮湿的手,在同样潮湿的裤子上使劲地蹭了蹭,方才小心翼翼地重新握住刀柄。
做完这些,他再一次撅起嘴,吹散那些将要流进眼中的水滴,似乎这扰人的夜露,才是他今夜最难缠的劲敌。
即便这里地处黔贵腹地,即便此时正逢暮春深更,但如今夜这般的天气,也还是潮得有些过分了。
空气中弥漫着细密的湿气,是雨丝?是浓雾?还是被夜岚蛊惑的月光?
在这样的夜晚,人的某些欲望总是显得蠢蠢欲动,譬如情欲,譬如......
此刻,肿胀的杀意在李敬忠体内熊熊燃烧,他死死盯着眼前的这条小径,望眼欲穿地狩候着计划中那个正该情欲勃发的身影。
这段小径虽谈不上蜿蜒,但在流动的夜岚中,只能影影绰绰地看出七八步远,而那些沿锁甲头巾流下的......不知是雨水、雾气、汗水、还是三者兼而有之,让他本来就模糊不清的视野越发迷乱,让他本来就躁动难耐的身体越发煎熬......
李敬忠咬了咬牙,再一次夹好钢刀。这一次,他将已经佩戴了一个时辰的锁甲头巾摘下,仔细抚平、对折,小心地揣进了自己的怀中。
“那厮总不至于在偷婆姨时还随身带着长刀吧,那我还戴这劳什子东西作甚!”
这袭锁甲头巾,在李家已经传了三代,是其高祖在与北虏韦兀人作战时缴获的战利品。
李敬忠仍然记得,年少的自己躲在自家戍屋昏黄的灯影下,看着父亲将这片铁甲放进沙桶中,一点点用桶中的细沙在环锁之中反复打磨。日复一日,那种沙粒在铁环间跳跃时所发出的脆响,便逐渐融在了他儿时的记忆之中。
按大宁朝律法,私藏《武备志》中所载的官造十四式甲胄一领,便要受脊杖之刑,私藏二领流徙,私藏三领斩首,五领抄家。
但韦兀铁网衫、倭寇具足、弗朗机板甲、高鲜纸甲却不在大宁官造十四式甲胄之列。
因此,那些于九边要隘处世代驻守的军户人家,或多或少都储有一些番甲。开兵见仗时,他们会将私藏的番甲与官给铠甲混穿,用以弥补官甲上的一些漏洞。
李家祖上是驻防于宣镇的边兵,自从大宁开朝之日起,就在长城内外和北虏韦兀人常年对垒,打生打死。
那北虏曾经靠着弓马纵横天下,不仅夺了中原之地开朝立国,还曾沿着大漠草原一路席卷,直打到那弗朗机人的地盘处方才止住了铁蹄。
但马刀硬弓虽可以夺天下,但守江山时却着实不大好用。因此其国祚不过百年便在一夕之间风流云散了。
打本朝太祖扫清寰宇,将北虏远逐塞外时算起,大宁开国至今已有二百余年。在这二百多年中,虽然北虏一直都鲜有特别安分的时日,但它的势头已然眼见着一天颓似一天。
即使在景升年间以铁骑迫天子北狩,兵锋一度直指京城,最后也不过是在一阵劳而无功的喧嚣后又灰溜溜地跑回了沙漠之中。
沙漠与草原,也越发贫瘠了……隆祺朝,朝廷下恩旨开马市与北虏韦兀人进行贸易,又特设驣骧四卫,将愿意归化圣朝的韦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