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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

    “安东先生,你根本……不了解安淇。我以为你会珍惜她,可是……算了,今天我来,是抱着背叛安淇的决心,我想为她做最后一次努力。”

    陈剑文打开黑色提袋,翻出一本蓝色、一本黑色厚笔记本,分别摊开他想让安东看的页面,将笔记本放到办公桌前,才又说:“安淇有写日记的习惯,她每写完一本,就把日记本给我,因为我是世上最了解她的人。她说,写完日记,过去好的、不好的,就会全部消失。

    “写完的日记,她不想再翻看又不想丢掉,只能请唯一信得过的我替她保管。她说过,她信任我,所以不介意我看她的日记。

    “我今天来,是完全背叛了她的信任,你说你爱安淇,我想知道你有多爱?想知道,一旦你了解真正的方安淇,你是不是还能狠得下心娶别人?”

    安东厘不清此刻心里的感觉。安淇把写完的日记本给了陈剑文,她多相信他甚至不在乎他看她的日记……

    他嫉妒那份信任,甚至怀疑某部分的安淇其实爱着陈剑文。

    眼神复杂的他低下头看日记,密密麻麻的字体在他眼底流转、飞掠……

    我十三岁,杀了人。所有人以为那是意外……

    你看到为什么不救我?我被他强暴了!你为什么不救我?

    安东震惊、心痛,他飞快地翻开日记,陈剑文的声音在耳边缓缓响起。

    “那禽兽是安淇的继父,安淇告诉我,那天她洗完澡出来,看她继父弯身拿水果刀,她从他背后冲撞他,他跌倒,刀子刚好刺中心脏……”

    安东从头翻起,跳入眼的字迹变得模糊,他的眼眶湿热刺痛,因为日记正对着他述说残酷的话——

    他像禽兽、进入我的身体、撒裂我……

    十三号星期五,多好的日子,我看见鲜血流出来,痛快地想,他一定会下地狱……

    安东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方安淇,他们打算去士林夜市,她说想喝西瓜汁,锁门时,她声音轻快表示——

    我喜欢它的颜色像血,如果可以,我想变成吸血鬼,永远不会死。

    只要不会死,就不会下地狱了。她是这样想的吧?!安东眼眶发热、发痛。

    安先生,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我要很快乐、很快乐地过日子,而且要活得很长很久,所以不想因为别人顾虑太多。

    翻开了日记,他终于将一切串连起来。

    为什么安淇特别喜欢十三?为什么她把十三号星期五当成幸福日?

    她在十三岁那年杀了那个禽兽、陈剑文的老家是十三号五楼。

    她亲手结束恶梦的那天,正是十三号星期五……

    他总算知道,在台东那晚,安淇听见他母亲被强暴,因而怀了他,当时的安淇为什么跳起来冲进浴室呕吐、淋水……

    她并不是突然身体不适,而是想起那可怕又丑陋的记忆。

    难怪她会穿着衣服,直接淋得浑身湿透,事后还说觉得自己很脏……

    那些在当下没能想通的事,现在他全都懂了。

    安淇根本不快乐!

    她在逃避,脸上灿烂的笑,是装出来的快乐。

    安东流下眼泪,终于理解她肩上扛的包袱究竟有多沉重!

    他眼角扫见安淇送给他的礼物,那一小幅手绘插图里,写着“痛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安淇将那句话实践得多么彻底!

    她竟连他都骗,她根本办法快乐地活!

    如果她真能像她说的,活得自我,只想追求自己的快乐,她会留在他身边。她应该要开口,要他别结婚,要他继续给她幸福、继续让她快乐。

    安东控制不住泪水,他想着安淇老是说:“我不是不敢杀蚂蚁,只是不想再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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