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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莫维奇来得很早,不到七点就来按夏芯莹家的门铃。

    她昨晚被那个吻搞得辗转难眠,还得将那座衣服山像挤沙丁鱼似的又塞回衣柜里,所以今天得靠着淡妆来掩饰一对熊猫眼,现在他又想来制造什么灾难?!

    “有事吗?我要去上班了。”

    房门半掩,她摆明了不想让他进去。但这家伙除了有偏冷的尊贵气质外,另一个特质就是霸道。

    他略微施力的将门往后推,迫得她不得不像只青蛙的往旁边一跳,闪开身,让他进来。

    入内,莫维奇顺手将门关上,看着又是一身黑白套装的她,气色稍嫌不好,但星眸冒火,显得元气不错。她的脚,他蹲下身来──

    她却直接连退三步,不让他摸。“我的脚已经没事了。”其实还有一点点痛,但真的不碍事了。

    他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很好。早餐准备好了,你先吃,待会儿我载你去上班。”他说着径自走过她身边,她这才注意到他手上提了一个袋子。

    然后,像变魔术似的,一份丰富的早餐从袋子里变了出来,放在那张小小的书桌上,有一人份保温壶的热咖啡,一份总汇蔬菜鸡肉加蛋三明治,营养不仅百分百,就连摆放的盘子都很讲究,还备有餐具、餐巾,看得她瞠目结舌。

    “快吃吧。”他贴心地拉她坐下。

    她的确饿了,而这早餐真的让人垂涎三尺,再加上他昨晚丢了她一堆泡面,她当然不客气的享用了。只是,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干么看得笑逐颜开?

    咬着下唇,她问:“你吃了吗?”

    她的关切令他的心弦再次牵动,他轻笑,“吃了,我一向早起,晨跑吃早餐,一定在六点前完成。”

    难怪她到纽约的第一天会遇见他。又是一项跟她不符的生活习惯,她每天都忙到很晚,休息时间都不够了,哪有时间运动?早上若不是靠着两个闹钟,她根本爬不起来,而一到假日,常常还睡到中午。

    不知怎么的,一想到这里,她的一颗心就沉甸甸的。

    “不好吃吗?你的脸沉了下来。”

    他突兀的低沉嗓音打断夏芯莹的沉思,她先是一愣,抬头看着那张俊帅非凡的容颜。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属于她?除了拥有一手好厨艺外,他温柔又敏锐,霸道又执着,兼具好男人和坏男人的特质,根本就是一个杀手级的钻石单身汉,她还是别害他吧,世上的好女人那么多!

    放下手上的三明治,“莫维奇,我们当朋友就好,好不好?”她是真心真诚说这话。

    男人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开口,“昨晚的吻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他刻意以行动来证明,就算他看到某些她感到不自在的一面,仍然毫不在乎,他就是要她!

    厚,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的粉脸又爆红,“我不想谈那个吻。”

    “好,不谈。但是,我必须告诉你,我可以也愿意放慢脚步来追你,而且我深信,你一定会属于我。”

    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是我?我煮的猪心汤还被你批为垃圾。”

    他笑着打趣,“我记得有人说过她不记恨的。”

    她顿时语塞,羞得满脸通红。

    她的沉默,换来莫维奇深深的凝视,而她最怕看到他这样震慑的眼神,因为它传递的讯息太清楚、太强烈了──他要她!

    “我尝过很多种味道,芯莹,”他的手温柔的将她落在脸旁的发丝勾到她耳后,“我可以主导美食的味道,甚至想象它们会有的味道,这个理论,在过去,也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

    意思是,他也曾经拥有过其他女人?!这么一想,她的胸口有点儿闷。

    “可是你不一样。当我看着你眼中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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