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起包装袋,在店员的鞠躬敬礼下走出了珠宝店。
走在人行道上,康绍奇的心情依旧起伏不定,想不到他真的要结婚了。
结婚!这两个字就像一把刀刺入他的心头。
他根本就不想结婚,杨青青虽然条件好,但是那骄纵的大小姐脾气却让他头疼,他康绍奇可不是生来服侍女人的。问题是除了杨青青,他没有半个看得上眼的女人,至少两个人门当户对,兴趣相投,他十分确定她喜欢的是他的人不是他的钱,而且当他欣赏古典音乐的时候,她绝不会在一旁唱起酒国英雄。
康绍奇开始安慰自己,脾气不好没关系,总有一天他会让她充分了解出嫁从夫的道理,不管以前在娘家父母是多么的骄宠。
砰的一声,想得入神之际,他竟然和路人撞在一起。
「哎哟!」
高大挺拔的他不为所动,对方却被他撞倒在地。
「要不要紧?」拉回飘远的思绪,他连忙伸手将对方扶起。
被他撞倒的是位个头娇小的年轻女孩。
「对、对不起……」女孩向他道了歉,便低着头急急忙忙地向前走去。
愣了会儿,他转过身看着她离去的背影。
分明是自己撞倒了她,她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康绍奇觉得不对劲,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后的口袋,立即发现里头的皮夹已经不翼而飞。
该死!他拔腿追了过去。
「站住!」他边跑边吼着,「小偷,别跑!」
女孩显然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和怒吼,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腔,原本快步走的双腿立即飞奔起来,只希望尽快摆脱他充满威胁的追赶。
只可惜康绍奇的双腿比她长了太多,纵然三步并作两步,她还是听见他越来越接近的脚步声。
「看你往哪里跑!」
震耳欲聋的叫声响起之际,她的手腕随即被一只大手紧紧箝住。
「放、放开我……」女孩满脸惊恐。
「等警察过来的时候,我就放开你!」康绍奇瞪着她,接着拿出手机。
听见警察两个字,女孩更害怕了。
「不要!不要叫警察……」她哀求地道:「我把东西还给你就是了,请你不要叫警察……」
「你也知道怕警察?」他讽刺地道:「我还以为你把警察局当成家中的后院,没事就走进去逛逛!」
现在有很多观念偏差的青少年,根本不把进警局当作一回事,甚至还洋洋得意、沾沾自喜。
女孩发着抖把偷到手的皮夹从口袋里拿出来,「你的东西我不要了,求求你不要叫警察……」
「这并不能改变你偷东西的事实。」康绍奇咬牙切齿地夺过自己的皮夹,「年纪轻轻就不学好,你等着吃牢饭吧!」
「不要、不要……」她听乔默说过,警察是偷儿们的天敌,从小她听到警察就怕。
她不顾一切地抱住康绍奇的大腿又哭又跪,「求求你不要这样,我以后不敢了,请你原谅我好不好?拜托你?求求你!」
根据她的经验,每当主人动手打她的时候,只要自己像条狗一样地匍匐在地、泣诉哀求,他的手劲便会逐渐放轻,甚至很快就放过自己,在这紧急的时刻她本能地祭出同样的法宝。
这个女孩当然就是凌彦。
十天前她从唐冀的家中逃出来后,就不断在街头流浪,无处可去的她只希望能碰上乔默,无奈人海茫茫,哪里有乔默的身影?
没有钱、没有朋友,十天来除了自来水和垃圾桶里被丢弃的食物外,她什么都没吃过,饥饿逼使她动了偷窃的念头,乔默曾经教过她一些技巧,她牢牢记在心里,想不到今时今日竟然派上用场。
可惜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