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意外吗?”
“我们已经八、九年没见过面了,你的话……很难让人不意外。”
“所以说,我都猜对了?”
沈莫语不太情愿的点点头。
“想知道为什么我一猜就中吗?”张桦笑笑的又喝了一口水,才道:“因为沈莫语三个字永远都和兰风这个名字扯在一块,他说他会守护你一辈子,不管你到哪里,都有他兰风罩你,我想,你会找上我的事,一定是连兰风都没法子罩你的大事,而这世上唯一兰风没法罩你的,就只有跟他有关的事了……说吧,要我帮你什么忙?”
沈莫语看着他,竟有点开不了口。
听他这段话,方才明白张桦这个男人对她和兰风之间的关系看得太透彻,不是他天生敏感聪慧过人,就是他用了心,依她看,是后者。这样一个对她曾经深深用了心的男人,她将说出口的要求,过于残忍。
“嘿,沈莫语,有话直说好吗?我是个大男人了,天榻下来都承受得了。”张桦看出她的犹豫,把手伸过桌面握住她的一只手。“都已经鼓起勇气找我出来了,怎么可以不再多拿出一点勇气,把想说的话给说出来呢?要帮不帮我自己决定,你不必对我负责任的。”
沈莫语点点头再点点头。“我……必须找个人结婚,你可以娶我吗?是真结婚,可是不是真的那种结婚,我的意思是说,我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可以假装是我的丈夫,但不必真的做丈夫该做的那些事,虽然我知道这样的要求很可笑,很像在拍电影,可是……”
“好。”
嗄?沈莫语愣愣的看着他。
“我说好,我娶你。”张桦笑笑的望住她。这是他曾经连梦里都在奢望的事,完全不需要考虑。
有没有人这样爽快的啊?她说的是结婚,可不是问他要不要跟她去看电影耶。
“可是,你得答应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张桦见她傻傻地看着他,微笑的又补上一句。
他喜欢沈莫语,可以跟她结婚,就算是假的,他也很乐意。
最重要的,是可以把大学时代就嚣张得要死的兰某人给气死,暗得内伤……光这一点,这个婚就结得很够本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找人结婚吗?”
“你想告诉我吗?”
沈莫语看着他,摇摇头。“如果可以不说的话。”
张桦笑笑,大掌又粗鲁的去揉乱她的发。“不想说就别说了,你找上我是对的,我爸妈都不在台湾,婚礼可以小而美,甚至不必惊动老人家,这样以后可以省一点麻烦,对吧?”
沈莫语点点头,对于张桦可以如此爽快的答应娶她,让她心上一颗大石稍稍放下了些。
接下来,只要过了兰风那一关,就大事底定了。
台湾兰家大宅,现在只有兰风这个主子,兰老爷和兰夫人都在美国,连兰风这主子也都是偶尔才会在家,因此只请了一个管家光叔上上下下照看着大房子,司机则是兰风的随身保镖兼助理麦克,每当兰风人在台湾时,这大宅才多了些许人气,因为光跟着兰风飞东飞西的保镖就有七、八个。
沈莫语很少踏进兰家大宅,因为这么大的房子之于她,只有更显得孤单,它甚至还代表着一股她曾经厌恶过的势力,是它把她的兰风带走了,一去六年。因此,当初兰风要设立台北莫兰时,她才坚持不要住进这里。
今天,她却带了一个男人上门拜访。
兰风刚起床,身上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睡袍,十分慵懒的躺在后花园里晒太阳,露在睡袍外的两只小腿毛茸茸地,十分性感,不过,这当然比不上他那张绝美无俦的俊颜那般引人注目,尤其是此刻,他狭长美眸在午后的光影之下半眯着,诡魅而显得些许妖艳。
他看着沈莫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