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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梁雨亲的坚持,方蔚平带着企划案来到山区,然后过见卖苹果的小仙女,她叫做孙采晴。

    第一次,方蔚平明白何谓心动,他不确定这算不算一见钟情,但他很确定,他讨厌那个叫做张佳隽——很伟大、很了不起、很有爱心,愿意到偏远山区照顾当地居民的医生。

    他讨厌他老是对着孙采晴笑得一脸花痴,讨厌他一天出现在孙家两三次,更讨厌孙家小弟老是冲着张佳隽喊姊夫,于是他私底下和孙采晴谈条件。

    他说:「如果你愿意和我回台北,我就考虑把这个度假村开发方案往上报。」

    她没有发火,也没有指控他不合理威胁,只是偏了偏头、轻声问:「为什么要我和你回台北?」

    「因为我喜欢你做的菜,而且我是商人,只做对自己有利益的事。」他速度飞快的找到借口,并且,他只吃过一餐她做的饭菜。

    「在这里开度假村,不会给你的公司带来利益吗?」

    「会,但是需要投资大笔金钱与劳力,我必须考虑值不值得劳心劳力。」

    「换句话说,如果我跟你回台北、做饭给你吃,你会觉得比较值得?」

    「对。」

    「会做菜的人很多,而我,做得并不是太好。」她有自知之明的。

    「我长期压力大,胃不舒服、嘴巴又挑,我换过的厨子比换过的鞋子多,你的手艺对别人或者只是一般般,但对我,是千载难逢。」

    吧载难逢?她柔柔的笑了,她不晓得该不该把这四个字当成赞美。「让我仔细想想。」

    她很认真在想,从中午想到下午,再从下午想到晚上,晚上她关起房门和父母亲谈论,而他在另一个房间想对策,假设她不肯和自己回台北,那么他要用什么方法再诱惑她一次。

    幸好隔天清晨,在丝瓜棚下,在她手臂上抱着张佳隽送来的花束时,她说:「我认真考虑过了,可是有一个疑问:倘若哪天我的手艺不合你的胃口,你会不会突然停止企划案?」

    她的疑问让他松口气,扬起眉头,说:「没有这回事,只要度假村一动工,就要花钱,公司没道理半途而废。」

    她点了点头。

    于是现在、夜晚七点半,孙采晴在他台北的公寓里,与他面对面坐在餐桌前。

    说实话,她的手艺真的是一般般,口味偏淡,油少、盐少,连食材都是最便宜、最当季的那几款,可说也怪,嘴巴挑到让母亲跳脚的他,就是吃得惯。

    他喜欢她一面吃饭,一面为他夹菜、挑鱼刺,喜欢听她说着隔壁邻居发生什么事,喜欢她提到白天看了哪些电视剧,那些女配角实在让人气得跳脚,也喜欢听她算着高丽菜一斤多少、水果一斤比昨天贵了多少,她讲的,都是琐碎到让人厌烦的事,不过从她嘴里讲出来,他就是听得津津有味。

    也许和她的菜一样,她的言语就是让他百听不腻。

    因此他开始和她一起看韩剧,偶尔也学她批评批评电视里的坏女人,这种平淡到不行的生活,竟带给他浓浓、浓浓的幸福感觉。

    然后,为了回馈她带给他的幸福感,他会提提公司里,对于开发案的讨论进度,让她在打电话回家时,对自己的父母亲炫耀几句,再听她骄傲得意地讲着:爸妈说,我是村子里的救星,大家都想对我说谢谢。

    「吃饱了吗?」采晴问他。

    「对。」

    「那……你还要回书房工作吗?」她脸带期待地望向他。

    「今天不必,陪你看电视。」话说完,他看见了,看见她情不自禁地露出满满的笑脸。

    「好,你先去客厅,我把这里收拾一下,再端水果过去。」

    「哦。」

    他走进客厅时,电话钤声响了,采晴比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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