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完兵役才来念大学的陶刚,进大学时已二十岁,不仅长相俊美无俦,那在军中曾经被狠狠锻炼过的历练,让他比一般刚上大学的男生还要成熟且吸引人,可以说是当年度最热门的校园风云人物。
篮球打得好,书也念得好,祖父祖母那一代曾混过血的他还能说一口非常纯正流利的英语,再加上他硬是比一般人更为出色的五官、高大的身材,可以说是走到哪儿都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这样的情况一直到他上了大四,都没有改变过。
校园里不管是学姊还是学妹,学长还是学弟,老师还是同学,每个人的嘴里都难免提到他几句——莫斯欢就是这样认识他的——藉由一张又一张形容这男生有多好又多帅的嘴,尤其是她的同班同学王雪香。
王雪香暗恋学长陶刚这件事,社团里没有人不知道,广告社的社员人数一向不多,大一到大四加起来也只有五、六十位,有的是本系,有的是外系,打着POP广告制作快速教学的旗帜,也能吸收一些其他社团的中坚干部来学习如何为自己的社团做宣传及海报。
不过新学年的情况却大大不同,因为找到了广告系陶刚这个活招牌,社员人数一下子爆到好几百,乐得社长大人笑开怀,虽然大家心知肚明这些社员全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为了冲人气也没人会介意。
每次下课,大家都兴冲冲地冲到社桌「望眼欲穿」等着陶刚的到来,没想到每次都扑空,就这样,一个多月后,广告社桌的来人骤减,三两只小猫时而可见,莫斯欢就是这三两只小猫的其中一只。
从头到尾,她都不是冲着陶刚之名而来,她当然见过他,但每次都是远远地见他被一群女学生给包围住,后来他搞失踪,她便很少看见他,尤其期中考后,广告社参加了全国性的大学广告社团作品评选大赛,学长们都在努力充电及讨论中,连社长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她这个小学妹也只好独个儿在社团找广告专业书看,没人吵其实感觉也挺好。
直到身旁的座椅被人拉开,莫斯欢先是闻到一阵好闻的肥皂味儿,抬头一看,竟是……
「嗨。」一双笑起来保证迷死一票女生的眼,正瞬也不瞬的对着她。
陶刚本尊?天啊!
她第一个反应是将头埋低,然后偷看四周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这才缓缓地抬眸对上那双依然带笑的眼——
「嗨……」她小小声地说,白皙的脸颊上有点热热地。
太近了……
他靠她这么近干么?近到她都可以看到他眼底的自己,像是映在他眼底似的,让她感到莫名的亲昵……她赶紧移开眼,觉得脸更热了,暗骂自己为什么一见到这人就胡思乱想?她没有那么花痴好吗!
陶刚将她慌乱不安的神情全纳入眼底,却打算无视,一只大手很自然地越过她,取过她手上正紧紧抓住的那本书。「你还在看这本书?有不懂的地方吧?说吧,我教你。」
「还」?
莫斯欢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在看这本书吗?在今天之前?」不会吧?
陶刚微笑,把她手中的书翻了又翻,修长的指非常好看,他久久不说话,让莫斯欢觉得有点尴尬,双手不由得在桌子底下交扣住,拇指的指甲刺着掌心的肉,这是她一紧张便会出现的坏习惯。
一只大手出乎意料的伸过来,轻轻覆盖住她的手——
她一愕,热浪掩面而来,心跳扑通一声后好像停止了跳动,连同她整个人都似乎动弹不得。
现在是怎样?他为什么要碰她?
「不要紧张,我不会吃掉你。」桌子底下的大手轻拍着她的小手,虽是安抚,大手的主人说话的语气依然带着笑意。
「我没有……紧张。」才怪!她紧张得差点没咬掉自己的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