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一篇文章,它在探讨天才教育,内容里谈到许多父母从很小就把孩子当成天才一路训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句话是——三岁会做五岁的事、七岁会读十岁的书,看起来很厉害,但六十岁时会做七十岁的事,还很了不起吗?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这种早慧训练是种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岁那年被逼着迅速长大——或许用「被逼」二字来形容并不恰当,因为那毕竟是我自己的决定——不论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经过多久后再次回想,都是让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岁的董事长,我不知道在别人心里是羡慕还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开会,我的心跳几乎每分钟都破百,一场会议下来,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过气。房间里的大床对我有着强烈吸引力,很多个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这样中风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装时,我的腰背挺得很酸,头上紧扎的发,拉得我的头皮发麻……
只有我心知肚明,我的自信是伪装的,我的表现是被压榨出来的,因为我不服输。
那几杯酒,让我走出酒吧时晕陶陶的,紧绷的神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与自由,我觉得舒服、畅快。酒醒之后,我又想回到那间酒吧里,向耍着特技的酒保要几杯不同颜色的液体——如果当时我不是在警察局里的话。
走出酒吧,天下雨了,我脱掉高跟鞋,将头上的发夹一根根抽掉,把昂贵的名牌外套脱掉,让全身毛细孔尽情享受雨水的洗礼。
我在雨中里流泪,却露出一张夸张的笑脸,我甩着包包、甩着手上的高跟鞋一面走一面跳舞,我歪歪扭扭地唱着歌,发泄着庞大的压力……
那天晚上,我好想飞到爸妈身边,好想问他们,如果爱情无法如意,放手会不会比较清心?就像十四岁那年,我一个人到墓园里,向妈妈倾吐我对二哥的暗恋一样。
可是放手……我怎么舍得?
不都说心想事成吗?那为什么我想了那么多年的事,还是不成?
不也说成功是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那怎会在我已经努力过九十八分之后,突然杀出一个口头约定?
这教我怎能忍痛放弃最后一分努力,直接宣告弃权?
那天,我口口声声不放手,却越说心越拧、越想心越痛;那天我不断告诉自己没关系,可越不肯承认,其实便是越在意。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认清,痛的原因不是我爱他、他不爱我,也不是失恋情愁。
真正的痛,痛在不甘心。
亦骅赶到警察局时,满腹的焦虑瞬间变成冲天怒气。
亮亮就坐在那里,全身湿答答的,散乱的头发黏在脸颊旁,鞋子不见、外套也不见了,惨白的脸上留着化开了的浓妆。
警察好心给她一条大毛巾,她披在肩上、缩在角落里,像只受尽委屈、可怜兮兮的小猫咪……
但委屈——她有什么委屈?委屈的是他们三个可怜的兄姐吧。
当他们看见掉落在门边那份签定的合约书时,着实吓一大跳,担心亮亮是用了什么歪法子才让林道民签下这么「妥协」而荒谬的合约书,她为赌气,和对方交换了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大哥綮然立刻打电话给林道民,对方没接手机,于是他哥二话不说,拿起钥匙就要到林道民下榻的饭店找人。
堇韵跟着去了,因为亮亮如果真的出事的话,她会需要……一个姐姐……
他们都不愿意往这方面想,脑袋却不由自主地朝歪处去,不敢再想,他抛下一句,「我到公司找找看。」
三人分头搜寻着,直到警察局通知他,亮亮出了车祸!
一得知这消息,他的神经倏地绷断了,脑袋望有三秒钟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