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哥眼里,我是个强盗,我要的东西不管是用抢的、用闹的、用拐的,总之用尽手段,我一定要拿到手。
从小到大,他们被我「掠夺」过的东西不计其数,大部分,他们都是笑着把东西送到我面前,只除了那三样……
但我抢的东西那么多,怎么独独记得那三样呢?那是因为,那三样东西,对他们来说非常非常重要。
五岁那年,我抢的是姐姐的娃娃。
当我知道姐姐最喜欢的娃娃是妈妈亲手挑的之后,我就溜进她房间,把她的娃娃偷走。那时,当小偷的我还沾沾自喜,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留下了玻绽,三两下就被抓了。
虽然我到现在还搞不清楚,为什么当初姐姐能一口咬定是我,但那是她第一次哭,第一次求我把东西还给她。
我拗了,说:「姐姐长大了。不用洋娃娃,妹妹才要娃娃。」
可她拉着我的手,哀求道:「乖亮亮,姐姐给你买更漂亮、更新的娃娃,有长头发的那种好不好?你把娃娃还给姐姐吧,那是妈妈买给我的。」
当强盗可以当成「乖亮亮」,我还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我看着她的眼泪无动于衷,大哥看不下去了,一把将我抱到桌子上说:「坏亮亮,偷东西是不对的行为,你喜欢当小偷吗?」
我没被凶过,看着大哥严肃的脸庞,索性放声大哭,却还是固执地嚷嚷,「我不要、我不要!我要洋娃娃!」
爸爸也气了,气我不讲道理,他抓起我,把我横放在膝盖上打我的屁股。他打一下,骂一声,「当小偷很好玩吗?你想要可以告诉爸爸,爸爸会买给你,不可以偷别人的。」
我越哭越大声,爸爸心疼,却仍然不松口,「做错事还敢哭?谁教你耍赖的……」
爸爸忘记了,我的爱耍赖是他们联手宠出来的。
一下下清脆的啪响声,听得姐姐却心疼了,她出声制止,「爸,别打了,亮亮要……给她就是了。」说完,掩面跑回房间。
爸爸放我下来,追着姐姐回房安慰去。
二哥叹了口气,他从不会真正对我发脾气。他拉过我,轻声问:「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我吸着鼻子,愤愤地控诉,「不公平,妈妈给你们买玩具,都没有给亮亮买玩具!不公平,妈妈带你们出去玩,不带亮亮;不公平,我不要当坏亮亮,不要害死妈妈,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我要妈妈啦!我要坏亮亮死翘翘,不要妈妈死掉……」
我不记得自己喊了几次不公平,只记得自己哭喊得声嘶力竭,仿佛要把肚子里的嫉妒、愤怒一古脑全喊出来。
我的「不公平」,狠狠地扯皱了大哥、二哥的眉毛,忽地,他们所有的气都像是消了。
二哥伸手把我揽进怀里,轻轻拍着、摇着、晃着。他说:「不是亮亮的错,亮亮很乖、没有坏坏,你不要听别人乱说。」
如今回想,原来我对自己间接造成母亲死亡的罪恶感,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形成了。
另外一个掠夺品,是二哥的蓝色笔记本,他在十四、五岁时写的,里面有很多篇情书,没有署名。
当时我不清楚,后来才知道,那是写给姐姐的。
我抢了它,不肯归还,不论二哥怎么哄、怎么劝,我就是要把笔记本藏在他找不到的地方。我固执、我拗,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强盗。
后来二哥没办法,只好放弃,他大概认为反正我还小、看不懂。
他不晓得,九岁的我已经读过很多书了,里面的字句我怎么会看不懂?他不知道,我总是读着它,一遍遍假装自己是那些情书的收信人……
第三样东西,是一件蓝色的毛衣。
大哥在大学时交了女朋友,曾经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