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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疤痕,你是怎么弄的?」她的手指按着那道伤口不松开。

    他望着她,嘴角笑纹深如刀刻,「为了救一个笨丫头,捱了一刀。」

    「果然是你!」她眼一眯,蓦然跳上床,狠狠地掐着他的脖子,「你这个骗子!无耻之徒!几时认出我的?为什么一直不说?」

    程芷岚抓住她的手,接着将她压在自己身下,也顾不得身上的伤口撕裂般疼痛,一手扣住她愤怒的小脸,诡笑道:「怎么,你想起什么来了?」

    「该想起来的都想起来!那个笨哥哥,十四、五岁了还会被人贩子拐,一条小命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若不是我出手相救,哪有他后来伶牙俐齿和我斗嘴磨牙的机会?我要是知道你后来会变得这么坏,当初才不会救你!」

    程芷岚打喉咙发出愉悦的呵呵笑声,「好丫头,虽然你一直都这么笨,但是总算是想起来这件事,否则我只怕要找根木头狠狠敲你一下,才能帮你想起来。」

    顾芳华不甘示弱反驳,「敲我?先敲你吧!你这个不知道感思图报、没心没肺的家伙,到底是几时认出我的?不肯和我叙旧也就罢了!还一直和我过不去,成心和我作对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脸缓缓迫近,「就为了这一刻——」倏然覆住那喋喋不休的红唇,这一刻不是偷香,而是赤裸裸的热吻。

    在她意识情醒的时候,在她所有的记忆都回笼的时候,在她终于认出彼此、想起过往那段几乎被她遗忘的日子的时候,在他……确定这丫头的确是他命中注定的克星的时候,他再也顾不得身上的伤口,不让她有片刻的喘息,将这些年的思念、牵挂,重逢后不能相认的相思、眷恋,统统注入到这一吻中。

    因为过于激烈,唇齿厮磨甚至有了一些血腥的味道,但是他的心里却愉悦得好像飞上了九重天。

    这丫头……让他足足等了十年啊——

    十年前,八岁的顾芳华看上去较一般同龄的玩伴娇小,外人若不知道,还当她只有五、六岁。当年她贪玩,便和家里的丫鬓上街看花灯,不小心走散了,竟被一个人贩子用手帕捂住口鼻,硬是拽进京城郊外的一座小院子。

    第一日,她刚烈得不吃不喝,绝食抗议,结果遭到一顿暴打。第二日,她就见风使舵地装可怜,但人贩子依然对她不理不睬,还给她拴上一条粗粗的铁链,铁链上又挂了一颗铁球,教她行动艰难,根本别想逃跑的事情。

    就在她绝望得想着自己这辈子己没有可能回家的时候,人贩子的手下忽然和他报告,说那个被抓来的富家公子病得很重,大概就快死了,说不定是得了什么要不得的传染病,一天到晚咳得厉害,是不是要替他找个大夫抓药?

    人贩子气愤地说:「还没来得及找他爹娘要钱呢,找什么大夫?万一暴露了我们的藏身处怎么办?不行!你去找个人伺候他,必须让他活着,就凭他脖子上挂的那条玉坠,他家的钱就绝对少不了!非要逼问出他的爹娘是谁不可。」

    顾芳华自小看医书,也有一颗医者之心,听说有人病了,便挺身说道:「我会看病。」

    人贩子看着她冷笑,「小小年纪就会说谎。」

    「我真的会!」一提到医术顾芳华就万分自信,当场朗朗背诵了一段医书,还煞有介事地给那人贩子把了脉,说他肝火旺盛,脾亏肾虚,要先去火,再补脾肾,说得人贩子一愣一愣的,也信了她了。

    显然人贩子虽希望那个富家公子活着,但是又怕他得的是传染病,自己不敢进屋照顾,于是左思右想后,还是决定把顾芳华踢进那间小屋里碰碰运气。

    当顾芳华心中又是忐忑又是恐惧地摸黑走进小屋时,铁链子在地上拖行着,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在小屋中回荡。

    「有人吗?」她轻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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