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气往上冲。打从七年前在美国最穷愁潦倒的时候认识这厮、他对她伸出援手后,这只“手”就不肯放下了,原因很简单,他也需要有人对他伸援手!
而她这援手一伸就是七年!她当了七年的伪女友,专陪他回家和父母吃饭用,以掩饰他喜欢男人的事实。
“七年前我可是二话不说就挺妳呢。”他这辈子做过最英雄的事,大概就是捡了罗泽香回家。那时的她欠了房租被恶房东在大雪夜撵出来,而他也正好遇到麻烦。父母去美国探望他,他说好要带女友回家吃饭,可收了两百美元的伪女友却放他鸽子。
因缘巧合下,两人帮了彼此,只是对于当年才十九岁的她为什么会只身出现在美国,罗泽香不曾提及太多,而他觉得只要是人都有不能说,或是不想提及的事,她不主动提,他也不问。
“你现在是在向我讨人情吗?”对一个熬了两天夜的人,别奢望她的脾气会太好!
“事实上妳也可以解读成我在告诉妳,我的义气会一直存在。”
“屁!”
“女孩子不可以说粗话!”
“和你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化身为男人!”罗泽香翻了个白眼,认了。“告诉我时间、地点。”
林志麟说了家五星级饭店的名字,这让罗泽香的眉心打了皱折,心中暗忖,林志麟每次和父母约吃饭都是在家中,一来是因为他家厨子的手艺不错,再来是他算是个名人,加上长相不错,又常参加那些所谓的时尚派对,容易引人注目,在外吃饭不方便。
他这次怎么会挑饭店?多少也该顾及她啊,毕竟在公共场合出双入对和只在自家上演恩爱给父母看是不一样的。“你确定要在饭店?”
“不是我要,而是,这根本是我无法作主的。”
“什么?”
“妳知道我家有一堆亲戚吧?家族中常有聚会,而这一次的主角是多年不曾回国的大人物,老爸一定要我出席。”
她知道林志麟的出身是颇有来头的,应该说,有来头的多是他的远房亲戚,总是东牵西牵就牵到某某集团柳家、某某企业吴家、某某集团颜家之类的。
“既然不是你家的聚餐我不去。”她的性子其实有点宅,工作之外,除了偶尔找室友俪梦姮或约林志麟小酌外,她根本不爱外出。
“不行!无论如何妳一定要参加!”林志麟隔着手机又将声音分贝提高了些,他的声音一提高就容易变得尖锐、破音。“最近有些耳语传到我妈耳中,她已经开始怀疑我的性向了,前几天还问我,好些时候没见到妳,是不是分了。”
“那就趁机开诚布公。”
“不行,她要是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我还有安宁的日子可过吗?”
罗泽香想起了他那恐怖的妈,事情若曝光,怕伯母是要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奇招了,顿时她有点同情他。“……我知道了。”
“明天晚上七点,别迟到了。”
晚上七点……晚上七点
罗泽香赶稿赶得天昏地暗,在经过第三个熬夜天后,她终于完成画稿,允许自己小憩一下。她下午四点躺上床,预计五点半起来梳洗准备。
要知道,所谓的小憩只适用生活正常,只需要休息个半小时、一个钟头就能恢复体力的人,若用在体力透支、几天没好好睡上一觉的人身上,情况就可能失控!
罗泽香虽然调了闹钟,可还是叫不醒她,等她被什么声音吵醒时,一看闹钟才发现—
天!六点三十二分!
完蛋了!她匆忙的起身、盥洗、更衣,只是刚跟镜子打照面,就吓了自己一跳。厚!几天没睡,她的脸色苍白得像大难不死刚办出院的,可她连画眉毛和涂口红都没时间了,只好拿起外套和化妆包就往外冲,又踅回来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