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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她的脸都青了。

    孙奕迦说话时神情凝垂,心里却是冷冷笑着。

    女人都一样,十个有八个被他英挺俊美的外貌吸引,想尽办法靠过来,一旦听说他身上有恐怖伤疤或隐疾,八个有七个“谢谢再连络”,剩下那一个不怕丑、不怕病、只怕没钱,装穷就能打发。

    这个柯钰卿又来约他吃饭、义夸他帅得完美无瑕,八成又是想倒追的,还是早点弄走省事省心。

    “你前女友真糟糕,怎么可以因为这样就跟你分手?”柯钰卿真心为他不值。

    “如果是像鬼脸的疤,头一次看到当然会吓到,多看几次不就习惯了?人心远比外表近要,像你刚刚看起来像是脾气很坏,对那个人又打又骂又恐吓,说穿了只是得什么病、用什么药,对方吃硬不吃软,你只好跟他硬踫硬,让他臣服于你、听你的,将他导回正途。你很

    聪明,遇事冷静,虽然外表冷漠,不会主动助人,其实心地很好,真的遇上了也不至于见死不救,才会三番两次出面帮我解围--”

    “等等。”她说的人不会不好意思。他本人听起来真是别扭极了。“不是我人太好,三番两次帮你解围,而是你三番两次将自己遇上的危机赖到我头上来。丢行李挡路、还有刚刚躲到我背后也是,你给过我选择余地吗?”

    “抱歉。”她一脸尴尬。“不过也因为如此,找才能认识你这样的大好人。我朋友说过,这年头好人不只难做,还越来越少,出了事能有好人相助是天大的幸运,找也这么觉得,所以遇上你真的是我有福气,你前女友是没福气,才会抛弃你这么好的人。”

    “抛弃”两字很刺耳。

    但是“好人”两字不只刺耳。还很讽刺。

    跟这么单纯、无心机的人斗钾,孙奕迦好无力。

    说什么她都相信,完全不起疑,投过来的目光里充满信棘与敬爱,更让他几乎难得地生出一理罪恶感。

    “我看你是日子过太爽,出生到现在都还没踫过坏人。”他懒得继续跟她争辩,把话转回正题。“我问你,都说了不必再连络,为什么又跑来说要请我吃饭?”

    “因为欠你那么多人情,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连顿饭也不请,我良心过意不去。”这是她的真心话。

    “就这样?”如果真是这么单纯,他倒也无所谓。

    “呃。还有……”柯钰卿支支吾吾,半晌才鼓足勇气,小小声地说︰“我觉得你人很好,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

    “不可以。”他眉一皱,考虑都不考虑。“你几岁?十八、二十?不是打扮成熟就能装熟女,想交朋友就去找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小男生,我已经快三十了,对你们这种崇拜英雄的单纯小女生没兴趣。无论是当什么我都谢绝往来,所以--”

    “二十八。”

    柯钰卿打断他的话,脸色懒叔。

    “你有二十八?”

    孙奕迦听懂了。但是眼前这张甜美稚气的青春脸庞,怎么看也不像是已经二十八岁的女子,只像是出身良好家庭、文静有礼的小公主。

    “嗯,找只是长得比较娃娃脸,其实再过两个月就满二十八岁,一点也不小。和你做朋友,不是女朋友,这样够资格吗?”

    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八,骨架纤细又天生一张娃娃脸,柯钰卿早习惯被人看成十七、八岁。

    大多数人都很羡慕这点,夸她得天独厚,她也觉得没什么不好,每回被人看成少女还有点窃喜,但是孙奕迦要是因为她的长相而拒绝自己,她还真是无计可施,总不能为了交他这个朋友,去把自己整型成欧巴桑吧?

    “真的假的?身分证拿出来看看。”

    孙奕迦相信以她的个性不会说谎,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柯钰卿真的立刻翻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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