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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郡是苦寒之地,人口少,居住着大量内附的乌桓牧民。见黄巾军叛乱,一些贫穷的杂胡牧民和从常山国逃窜而来的黄巾叛军勾结在一起,攻打灵丘县的县城。代郡太守刘恢见此,于是邀请护乌丸校尉公綦稠一起,引兵来援。

    这一日,夕阳西下。

    灵丘县城外的荒地上,荒草刚刚冒出一丝嫩牙,给黄色的沙土增添了一份生机。三万多名黄巾叛军皆骑着战马列阵以待,和增援而来的五千乌桓突骑对峙。

    公綦稠和刘恢二人面带一丝愁云,骑马立在乌桓突骑的中央。对面的叛军大部是杂胡牧民,皆精通骑射,比麾下的乌桓突骑也不逊色多少。敌众我寡,他们二人一直犹豫不决,未敢轻易下达攻击的命令。

    这场对峙,已经从朝霞绚烂的清晨,一直僵持到现在。敌我双方皆不敢轻易发动攻击,像两只偶遇的野狗一样,只是龇牙咆哮虚张声势。

    “哒哒哒…”就在这时,一阵阵激烈的马蹄声传来。万马奔腾,必定地动山摇。况且,精通骑战的将领都知道,这一阵阵的马蹄声,应该是两三万骑同时飞驰时弄出的动静。

    见此,公綦稠和刘恢的脸色煞白,冷汗直冒。他们二人皆手搭凉棚,看向灵丘县城的南方。叛军的首领叫燕乐,是一位胡化汉人。看到这一幕,他也脸色突变,回头看向背后的荒草地。

    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了三十道黑色的骑兵队列。这些骑兵皆身穿黑色皮甲,手中握着骑兵弩,腰间挂着形状怪异的骑兵剑。

    看到这一幕,燕乐顿时冷汗直冒。“高血虎高顺!他怎么来幽州了?”他眸眼微眯,喃喃一语。高顺两战击破三十多万黄巾叛军,已经传遍整个帝国。此事,已是名士间清谈高论的谈资了。

    现如今,高顺的骑兵出现在幽州,其意义已经不言而喻。一念至此,燕乐啐道:“高顺胆子好大,居然敢管幽州的战事。老夫跟他拼了!”想到这,他举起手中的马刀下令:“李阳部负责监视公綦稠,其他人随老夫吃掉高血虎!”

    “喏!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三万多名黄巾军的骑卒,齐声呐喊了起来。他们都士气饱满,也颇有几分气势。

    旋即,头发花白的燕乐率领两万八千名身穿黄色战衣,头裹黄色头巾的黄巾军骑卒,朝三十列黑色的骑兵队列冲锋而来。

    看到这一幕,鲜于辅不由得冷笑,“燕乐?呵呵…一名马匪也敢造反?”他是内附乌桓族鲜于氏家族子弟,自然认识叛军的首领燕乐。

    在鲜于辅冷笑之时,负责此次战斗的前线总指挥麴良,开始下令:“第一矢放…第二矢放…第三矢放…马刀准备!”

    骑兵冲阵,临阵不过三箭,骑兵对冲尤其更短。高顺部麾下的骑兵,因为用的是骑弩,所以还可以射出三箭。而燕乐率领的黄巾军骑卒,却只是射出一箭。

    “嗖!嗖嗖!”

    “轰…噗通…”

    战场上,几万支铁箭乱飞如蝗虫一般。不断有黑色的骑卒和黄色的骑卒倒下,战马倒地后,砸起一片黄色的沙尘。

    身穿黑色战甲的血虎义从、血虎先登和麴良部的骑兵,像三十道黑色的长剑,刺入黄色的弧形战阵。燕乐的骑兵战阵是传统的扇形攻击面,队列的纵深不够。被麴良指挥的骑兵队列一下就凿穿了。

    太史慈运气不错,避过一轮箭雨后,便迎上了燕乐这一列杂胡骑兵。杂胡骑兵的马刀是弯刀,形状像弦月也利于用劈砍。因而,太史慈一路冲锋而来,也遇到过不少险情。他却不敢分心,一路疯狂挺进,遇到了最后一名骑士燕乐。

    燕乐此时已经慌乱了,握着弯刀的手都不自觉的颤抖着。他虽然头发花白,却才三十九岁,还不想死。见对面的小将太骁勇,他连忙拨转马头朝东侧逃逸。然而,在这一瞬间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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