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籍。服役期满即退伍。最开始,募兵没有像卫所军那样拥有正式编制,而且往往随着需求扩编或裁员。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不像卫所兵那样需要抽调部分兵员从事屯田任务。募兵的粮食补给,军饷完全来自国家财政直接支出,不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民壮要高。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营哨制。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三仠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有变动,但大体相当,如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三仠人左右。这就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明朝北军的军官及其随从则是在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而营哨军则主要负责机动作战。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动的奇兵。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兵的训练。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制也要遵守营哨的编制,因此明朝中后期的主要作战部队都是营哨军。但,若要讨论两者优劣,还是当论将领的本事和临阵能力。
另外要明确一点要说出来,无论是募兵,征兵,还是卫所制度,并无优劣先进落后之分,而是应对不同的情况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各有各的优势和缺陷,卫所制的优点是在生产力遭到破坏,社会产出弱时,卫所制度可以有效的节省军费开支,能够保证军队自给自足,并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缺陷是,一方面,卫所军除了要作战还要分出部分兵员去从事屯田任务保证军粮补给,于是,卫所军中区分了守军和屯军,其中守军是作战力量,屯军负责团体。所以相比募兵,同数量的卫所兵能够提供的作战力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卫所军世袭,一旦和平时间较长,军队中容易老少掺杂,战斗力容易下降。同时,如果军官侵占了国家供给军队的屯田,士兵则会沦为军事长官的私人农奴,这样导致守军数量更少,战斗力也就很难保证。所以说,卫所制度的设计,和唐朝的府兵制度类似。用于在社会生产没有恢复时,作为维持大量武装需求的制度。而募兵的优点是,招募士兵的兵员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不一定非得从军户中招募,其中,如果招募很多优秀的兵员,经过训练,选拔,可以形成一支精锐的力量。同时,募兵的来源多来与民籍,因此损失后可以很快补充。另外,募兵不用像卫所军那样需要从事屯田任务,因此募兵可以算是脱产士兵,这就决定,募兵可以在同数额下,动员比卫所军更多的战斗兵员,同时薪水较高,能够让士兵作战积极性更高。但是优点明显的同时,缺点也很明显,由于脱离生产,那么粮食,军饷就都需要国家财政直接负责,因此,相比卫所军,募兵为主的营哨军的维护成本更高。一旦国家财政赤字或破产,则很难保证募兵的兵响,这一点在明未时期显得有格外突出。另外相比卫所军,也不稳定,由于是来自民籍,因此他们没有卫所军的军籍,于是在不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谁地裁撤,无法保证稳定维持。更关键的是,募兵能否堪用,完全在于募兵之人和负责将领,如果训练满足,则可以成为骨干力量,如果训练差,则战斗力非常低下。更关键的是,由于兵源不固定,招募的兵员也是良莠不齐。如果负责招兵的人筛选能力差,那么招募的低素质兵员比例也会增加,这样,军队更容易哗变和溃散。(注:此现象在万历年间频频爆发)
且说,李定方这支队伍一跟上大将军陈洪范之后就开始南征北战从无歇息。张秉忠在这支队伍里从一开始就任劳任怨,不仅能够配合李定方传达任务、执行命令,同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