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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玛和亚历克珊德拉的谈话让他想起了自己。
他没有家室,屋里常年混乱却空旷。因此他不曾邀请他的侄女,亚历克珊德拉去家里小住。
英格玛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他和一对来自南部地区的姐妹妓女住在一块儿。她们都是长着褐色卷发和麦色光滑皮肤的性感尤物,因为那对水亮乌黑的眼睛而被称为格瑞普姐妹。
他刚认识她们时候,潘娜洛浦十五岁,菲丽丝十三岁,他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的英格玛已经当了七年魔犬骑士,微有积蓄,他经常光顾她们寄居的小酒馆。后来在城内有了住处,就干脆把她们接到了家里。
皇城熙熙攘攘的街道,繁华与落魄的气味,钱币与香料的交易,无论在何处抬头都能看到的建于山丘之上的裴罗斯佩尔宫殿的金色尖顶,这一切对英格玛而言早已远比家乡的苹果园更为熟悉。
年少时对女人爱慕,对弱者的同情,如今无疑已经因为目睹太多而逐渐麻木,但那无法改变他生活的随意和自由。他不像那些贵族那样在乎身份,在乎更多的权利和金钱。
一个知道自己会在决斗或战争中死掉的人,特别是清楚自己绝不会寿终正寝,连灵魂都无法抵达安息之地,这样的人如果还非得有什么顾忌和牵挂——在他看来——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光是吹捧一下官员们修剪精致的小胡子和他们衣领上无关紧要的金线宝石万幸这倒还属于他的教养之内。
拉斯特的骑士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流血而死c也必然带来胜利。
他们死去的时候,天空中会出现彩虹。
这是一种壮烈的夙愿。任谁都不希望让所爱之人的死亡成为定数。而他必须在这样的情况下照料亚历克珊德拉,亲手为她套下诅咒的枷锁,亚历克珊德拉也必须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对他的爱和信任,把他当做父亲那样的船锚,然后才能努力去依靠自己赢得正当的尊重。
“英格玛老爷,您回来了。”管家接过了他的披风和剑,替他脱下靴子。
摩顿是他很早以前从拉斯特家带来的仆人,说话带点轻飘飘的南部口音,听上去好像对主人丝毫不在乎,但他确实把这屋子里的活干得不错。
英格玛很喜欢他冷冰冰的漠然腔调,特别是当摩顿接待客人的时候,得以衬托了他的热情友善。
菲丽丝的笑声从起居室里传出来,英格玛留意了一下,没听到别的男人的声音,不由得松了口气。潘娜洛浦则在训斥她,用一种没什么力道的忍俊不禁的口气。
住在皇城周边的矮屋里的女人们时常像这样大笑大嚷,高贵的夫人们是绝对不会发出那种爽快的c“可怕野蛮”的声响的。
“啊呀这位小姐,您说着要等待未婚夫回城,却穿着把肩膀整个露出来的礼服!如果您有什么诉求告知与我”
“才不会这样说呢。”
“对对对,才不会这样说,既然是王子,肯定是说,虽然您说着等待未婚夫回城,却和我不系内衫纽扣一样,想必是在期待着某人的手指。好吧,没有区别,我怎么知道那些家伙是怎么话里藏话的——还是说没穿内裤比较好呢,直白简单,哈哈哈”
“你们在说什么?”家里养着的长毛牧羊犬跑到英格玛脚边欢迎主人。英格玛揉了揉她的脑袋,觉得她比魔犬泰伦可爱多了。
泰伦恪尽职守,而她一股脑儿冲人撒娇。
“在说那些滑稽的宫廷舞会,”菲丽丝横躺在沙发上,裙子没有扣上,领口垂落到手肘,露出一只圆润的。潘娜洛浦正把一串葡萄搭上去,“当然我们也没有去过,就是胡扯。但我打赌那些女人挥扇子时的心思和我们掀裙摆时只差几根毛发——”
“菲丽。”
“这很好笑不是吗,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