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大富豪夜总会。
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消金窟,富人的天堂。
规模大、装修奢华,地处洋人的租界,有洋人撑腰,所以一般人根本不敢在这里闹事。
哪怕是一些大帮派的头目,来到这里也得规规矩矩。
否则,指不定就会给帮派招来大祸。
在这里消费的,大多都是一些社会名流、达官贵人、大享、富商……
当然,也有一些忍痛花钱来开开眼界的……
“哇,这里比虎头帮经营的夜总会豪华太多了……”
一进大厅,肥仔聪便像进了大观园似的发出一阵惊叹。
随行的,还有高星,以及星仔。
此行是高星提议的。
毕竟,来到这个世界,自然得亲身领略一下这旧时繁华之都的独特风采。
“天涯呀海角
觅呀觅知音
小妹妹唱歌郎奏琴
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
爱呀爱呀郎呀
咱们俩是一条心
家山呀北望
泪呀泪沾襟
小妹妹想郎直到今
郎呀患难之交恩爱深
爱呀爱呀郎呀
患难之交恩爱深
人生呀谁不咦呀咦表春
小妹妹似线郎似针
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
爱呀爱呀郎呀
穿在一起不离分
……”
台上,一个身着印花旗袍,身段妖娆的女子用一种慵懒而又迷人的嗓声,喝着一首天涯歌女》。
听到到熟悉的旋律,高星的心绪有些波动。
因为,这首歌他在前世就听过,一首源自于三四十代的经典歌曲。
来到这里,恍然有了一种,回到前世的世界的感觉。
这也是高星暂时不想离开的原因。
在这里,多多少少,有一种归属感。哪怕只是个小千世界,但,比起他现在所在的现实世界,却多了许许多多,记忆中,熟悉的场景。
一曲终了。
掌声中,旗袍女子冲着一众观众鞠了一躬,准备唱下一首。
这时,却有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洋人醉熏熏走上台,不由分说搂住女子的腰,用生硬的华夏语说:“漂亮的女士,不要唱了,下台陪,陪我喝一杯……”
女子微微挪动腰肢,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先生,下面的观众还在等我唱歌,你另外找个人陪你喝酒好吗?”
“不好,今天,我就要你陪!”
络腮胡子霸气地喝了一句,并强行拉着女子的手往台下拖。
“喂,先生,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
两个看场子的年轻男子沉着脸走上前来,强行拉开了洋鬼子。
结果,却把这洋鬼子给惹怒了。
“法克油,猪猡!”
洋鬼子一边怒骂,一边扬起手中的酒瓶,猛地砸到其中一个男子头上。
“砰!”
随着一声沉闷的声响,那个男子当即捂头倒地,血像喷泉般溅出。
现场响起一片尖叫声……
一见事态不对,又有几个看场的冲了过去,强行将那洋人扭倒在地。
那个时代,洋鬼子是十分嚣张的。
他们打人,甚至是杀人,往往都是不了了之。
一旦他们挨打,事情可就大条了……
但,这里是大富豪夜总会,与其他地方不一样。
虽然是本市的大享经营的,但,撑腰的可是租界内的洋鬼子。所以,这些个小弟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