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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学不来,学不来’来安慰自己,也还好现在是秋天,到处都是红通通、黄灿灿的果子,倒也饿不着。

    至于有没有毒就不是秦越关心的了,哪怕他面前有两颗果树,一棵自己认识、无毒的,一棵没尝过的,他还是会选择没尝过的。追求新奇与刺激,这就是他的天性,或者说,被自己遗忘,此刻却又重拾的兴趣。

    一根烟下去,秦越起身,拍拍屁股上的草屑,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垂,夜晚将在不久之后降临,秦越也必须开始寻找今晚的栖息地。

    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这是秦越防身用的,虽然知道这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大型的动物,可是在这渺无人迹的地方,野草都长到膝盖了,这给秦越增加了不少的麻烦,更何况,鬼知道草丛里有什么东西。这个季节,蛇都在进行着冬眠前的捕食,以保证自己能够活过这个冬天,所谓‘打草惊蛇’就是这根棍子最主要的功能。

    这根棍子是秦越昨天摧残一棵小树苗得到的,本来他是想通过树的年轮,多少确认一下东南西北。可是他悲惨的发现:想要观察年轮必须找两年以上的大树,可是超过一年的树木都不是自己能够搞定的,而且徒手掰断的树木毛毛刺刺的根本看不清年轮。自己显然没有史蒂夫徒手撸树的本事,不能撸树也就造不了工作台,造不了工作台也就……

    咳咳,扯远了。

    就在太阳快要落山时,秦越找到一处水源,并且在水源边上找到一个老大的洞穴,走进洞穴的一瞬间,秦越愉快就决定,今晚就住水边的那块大石头上了。

    因为洞 穴内部十分潮湿并带有一股浓浓的怪味,头顶还不时飞过两只蝙蝠,看来这里是它们的“地盘”,不管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秦越都不打算和它们“共处一室”,最主要还是他忍受不了那股味道。

    找了一些枯枝和干燥的杂草回到石头旁边,把背包放下,秦越不由得在心里庆贺:还好现在是秋天,野果和枯枝都不少,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恐怕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了,当然贝爷那种人例外。秦越却觉得自己这次出来的真是太对了,这样的事情,以前他也只是想想而已,这次彻底放飞自我之后,秦越才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而自己,注定无拘无束。

    燃起一堆小小的篝火,秦越望着不停摇曳的火苗,思绪开始剧烈的波动起来。

    明天该往哪个方向前行,往山上?去看看自己到底身处何方,还是往下?或许这次下山,就会看到一个小村庄,回到人类的社会中去,又或许,又是新的一个山脚下。

    抬起头,看着天空中明亮的星河,以及圆圆的明月,说起来,中秋应该就是这两天吧!

    亲人吗?

    对于秦越来说是一个奢侈的东西,他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一个混混捡到养大的,一个怪异的混混。

    不怪异的混混也不会想着收养他这样一个孤儿吧!

    明明是一个混混,却整天“不务正业”,今天帮李婶扛个煤气罐,明天帮李大爷拉车砖。他还致力于把秦越养成了一个和他一样的混混,收着几栋居民楼的保护费,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给他一块钱他都能帮你出头,不管你是儿子被人勒索了还是女儿被人调戏了,他都能给你摆平。

    不过后来他在救一名落水的小孩子的时候淹死了。

    他不会游泳,所以秦越也不会。

    之后就轮到秦越来收保护费了,秦越拎起他的那根钢管开始保护自己的领地,靠着他教授的街头搏斗技巧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秦越还就真的把那块地方保了下来。

    直到几年前,那块地方因为规划被打上了拆字,为了不给国家计划添麻烦,居民们都早早的搬走了,留下浑浑噩噩的秦越,他把那根钢管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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