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看着是慢悠悠的一项运动,但是打完18洞的标准球场,要花费很漫长的时间,也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和精力,乔治最后力压纳尔森,屈居第二,胜利者当然是大卫·贝克,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他年富力强c体力充沛,更重要的原因是球艺精湛,虽然大卫从没参加过职业比赛,但是在平时娱乐时,经常能打出标准杆72杆左右的水准,比乔治和纳尔森这种业余人士,起码高2个档次。
到吃晚饭的时候,乔治才与他们分享了发生在德比郡的那个案件,听过事情的前因后果和乔治的推理过程之后,对柯林斯夫人的不幸遭遇,他们两人也是唏嘘不已。
一直到吃完正餐,已经上甜品和水果的时候,大卫突然问道:“乔治,如果,我是说如果,柯林斯夫人不在花园搞那些手脚,甚至连保险箱都不打开,不是就不会留下证据,也不会被你抓到了,这是画蛇添足的行为吧?”
乔治回答:“嗯,某种程度上是,但这个案子不能这么讲,如果她不做那些转移视线的布置,可能德比郡的警察都能找到她,在这个案件的所有当事人中,扣除年龄最大的纽曼夫人,年龄最小的丹妮丝,刚来庄园工作的珍妮·洛朗小姐,有人证的厨师麦格劳夫人和女仆凯莉,她还是最主要的嫌疑人之一。
最致命的是,她依然很难处理那些带血的衣物。如果没有那些转移视线的布置,德比郡的警察也许就会坚定的认为,这起谋杀是别墅内部人员做的,被盗的赃物也依然在庄园内,就会对庄园展开逐寸的细致搜查,也有可能找到那些赃物。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她想布置障眼法转移警方的视线,这个出发点是对的,只是细节做的不够完美而已,能够将犯罪细节做的完美无瑕的,都可以称作犯罪大师了,这种事情想着很简单,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凶手在犯罪现场的种种布置,是否是多此一举c画蛇添足,或者说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到底应该选择复杂一些还是追求简单,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没有优劣之分。
理论上说,越简洁的案子越难破,因为现场留下的痕迹最少,所以很多时候最难破获的案子,就是那种没有动机,没有计划,流窜各地,随机作案的人。
但是,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这种随机作案,虽然让警察找不到作案动机,现场证据也很少,不容易被侦破,但这样做的同时,也会带来另外一个巨大风险,意味着他们在作案和逃离时,遇到意外的概率会大大升高。
换而言之,这种人作案完全是靠运气,只能猖狂一时,很容易自己玩着玩着,不小心就突然翻船了,比如作案时被目击者看到,或者逃离时碰到巡逻的警察,或者作案时被邻居打扰,没有杀死受害人之类的。
再用本案做例子,假如真有盗匪流窜到史密斯庄园,在花园里观察别墅时,发现格雷格先生是个70多岁的老人,天上掉馅饼啊,这对他简直太容易了,他就立即决定抢劫,持刀从窗户爬进了书房,然后格雷格先生从抽屉里,突然掏出一把上膛的手枪,那不是当场就坐蜡了。
真正的高智商者想杀人时,基本都是有计划c有组织的杀手,他们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运气上,这个巅峰代表是谁?”乔治最后问道。
“简·雷诺兹”,大卫·贝克和纳尔森异口同声回答道。
乔治也赞叹道:“从她之前做过的案子看,她的特点就是两者综合的典范,事前的准备过程非常复杂,把每一个细节都琢磨得明明白白,作案前的计划和准备工作,会花费她大量时间。
当真正开始行动时,又追求极致简洁c不留丝毫痕迹,甚至像詹金斯警督和弗拉西斯法医这样,杀人都不见血的。
如果把她换成柯林斯夫人,想杀格雷格先